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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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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4〕135号

冉群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救助抑郁症患者的建议》(第1009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医保局共同商议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精神卫生相关工作。近年来,指导各区县落实《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及合法权益的保障,全面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健全心理健康社会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政法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3〕72号),明确在全市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要求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市教委已将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联合团市委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调研,牵头制定《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联合17个市级部门构建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组建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成立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在市教科院设立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研究所,聚焦统筹三个平台的心理健康专家资源、学校资源、平台资源,形成“行政推动、专业引领、基层实践、全员参与”的工作模式。

(二)加强心理健康治疗体系建设。《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要求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等目标;实施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纳入亟需人才培养范畴,继续实施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完善人才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按有关规定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待遇倾斜等目标。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内外专家,评审通过7家三级精神卫生中心和4家二级精神卫生中心。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已将“在10所精神专科医院新开设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科或门诊”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工程。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心理健康预防、诊疗、康复服务体系发展,逐步满足社会大众就医需求。

(三)完善心理服务医疗保障措施。根据我市医保报销政策,抑郁症已被纳入特病报销范围,同时开通动力取向心理治疗及家庭心理治疗等自费项目,进一步扩大心理服务医疗保障范围。全市开通了96320-1心理援助公益热线,为社会大众免费提供线上心理咨询服务。各区县也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村社设立心理咨询室,及时满足社会大众心理服务需求。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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