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361号
李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建议》(第0499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标准体系。2019年,重庆市启动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九龙坡区、北碚区、石柱县、丰都县纳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区县。各试点区县结合当地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实际,陆续制定出台《安宁疗护科室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收治准入标准》《安宁疗护实践指南》《安宁疗护药品安全制度》《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切实建立起安宁疗护工作标准制度体系。2023年9月,重医附一院牵头制定的《医养结合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门诊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病房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成功立项,预计2024年发布。
(二)扩大服务供给。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3—2027年)》,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安宁疗护科或病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截至目前,九龙坡、璧山、荣昌等区县的养老机构和涪陵、渝中、渝北、南岸、合川等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安宁疗护床位,全市建成安宁疗护中心1家、安宁疗护床位288张。
(三)强化政策保障。联合多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功能定位,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支持安宁疗护工作开展,安宁疗护涉及的心理咨询治疗、催眠疗法、精神科量表测查等项目已纳入了全市医保报销范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市场需求,将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照料老年人列为非常紧缺职业,支持就业技能培训。全市200余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培训课程,2022年以来,共有8万余名愿意从事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照料老年人等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参加补贴性培训。技工院校开设与养老专业相关专业点30个,在校生2.5万人,高级工及以上1万余人,主要培养养老机构护理员、心理咨询员、康复保健师、养老机构管理者等人才。近三年,全市考取与安宁疗护相关的从业人员技能等级证书9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安宁疗护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安宁疗护深入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安宁疗护制度体系,出台《重庆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制定《重庆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重庆市安宁疗护实践指南》等规范标准,建立安宁疗护监督评估和质量评价体系;协同市医保局,争取出台支持安宁疗护工作的政策文件,对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
(二)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坚持“以试先行”,推进安宁疗护国家试点,发挥国家试点区(县)的示范作用,争取再增加1-2个国家试点区(县)。出台《重庆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安宁疗护市级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扩大服务供给。将每万名老年人安宁疗护床位数纳入重庆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区县评价指标体系,力争到2024年底,中心城区每万名老年人安宁疗护床位≥1.0张,其余区县≥0.8张。落实《重庆市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目标任务,到2027年,全市安宁疗护床位达1000张以上。
(四)进一步夯实人才保障。持续支持技工院校开展与安宁疗护相关专业的职业培训。加大人员培养力度,健全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和等级认定工作,积极构建与专业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立交桥,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前景,为推动全市安宁疗护的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五)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建立重庆市安宁疗护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安宁疗护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会同重庆护理学会安宁疗护专委会,加强全市安宁疗护服务准入、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同质化管理、同质化运行,切实提升全市安宁疗护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多渠道开展安宁疗护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报纸等途径,宣传安宁疗护服务对象、服务意义、服务价值,推广优逝理念,浸入式植入安宁疗护服务理念。二是开展“三进”宣传。开展安宁疗护宣传进养老机构、进老年群众组织、进老年学校(大学),推动安宁疗护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和千家万户,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生死观。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