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4-28
字体:

渝卫函〔2024〕335号

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在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方面作用的建议》(第0798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约有360万青少年,占全市总人口的11.7%。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在《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中,明确部署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全力推进,渝中区妇幼保健院获全国首个“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称号。目前,我市已形成以三甲医院为技术支撑、区县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青少年健康服务网络。市卫生健康委与区县卫生健康委联合争取财政资金1200余万元,11家妇幼保健机构成功创建青少年关爱基地。

二是强化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近年来,重庆市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着力打造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不断完善包括青少年心理健康在内的各项服务。为适应青少年学习需求和年龄特点,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增加午间、夜间、周末青少年健康门诊,扩展青少年心理咨询和测评等服务;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线上服务,减免部分青少年诊查费,提升青少年心理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校园门诊、社区门诊,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同时建立转诊转介机制。2020年以来,全市已开展校园流动门诊和社区门诊共计2171场次,服务60.28万人次。

三是培育青少年心理健康学科队伍。2017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开展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妇幼科研项目建设,建立重庆市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研究中心,为妇幼保健机构青少年心理学科发展提供平台。对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师资、心理咨询师等一线工作人员开展青少年心理保健骨干培训,2020年以来举办各类培训300余次,为基层培训骨干人才超过4000人,形成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骨干力量。

四是打造青少年健康宣教品牌。创新健康教育模式,迎合新媒体时代特点,在抖音平台开设“青春就这YOUNG”等账号,线上直播的播放量30余万人次。三年共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讲座2703场次,覆盖62.75万人次。举办全市青少年健康微课大赛,评选10位“青少年健康教育大使”,观看赛事直播留言27562条。举办“与爱同行 为爱守护”青春健康主题宣传创意作品大赛,线上阅览量超过13万人次。深入基层一线巡讲,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青青相伴红旗下”等主题,三年共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讲座2703场次,覆盖62.75万人次,获得师生热烈欢迎。

二、关于代表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让妇幼保健机构早期介入家庭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作为家庭教育重要内容。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依托孕妇学校和儿保家长课堂帮助新婚夫妇、家长学习科学育儿和亲子沟通方法。同时,联合妇联组织在社区家长学校及新媒体平台开设家长课堂,提升预防、发现、干预儿童心理问题的能力。

(二)关于试点妇幼保健机构在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枢纽作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十八部门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区域性中小学心理健康监测。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与教育等部门协作联动,指导妇幼保健机构与学校建立“医校合作”协同机制,探索建立医校转诊的绿色通道,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闭环管理链条。同时,加强与民政部门协同,指导妇幼保健机构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援助。

(三)关于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心理健康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将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加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依托市妇幼保健院等市级机构为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培养一批心理保健紧缺人才。强化技能培训,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知识纳入妇幼保健机构医师三基三严考核内容,切实提升医务人员发现、识别和诊断能力。

(四)关于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在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中的经费渠道。医保主管部门已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小组心理治疗)”等儿童和青少年心理相关项目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妇幼保健机构可依据《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临床实际需要,申报青少年心理健康等相关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教育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医保部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向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予以倾斜,并联合民政部门畅通困难家庭基金救助申报渠道,逐步提高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