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296号
毛得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的建议》(第038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基本情况
(一)国家制定的建设原则。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明确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30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输出医院,在河北、山西、辽宁等8个省份择定输入医院,双方进行深入合作。到2025年,所有建设项目要基本完成,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二)项目合作模式。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模式,即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政府合作举办独立医疗机构,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责。二是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社会办医模式,在试点地区直接举办分支机构,实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力争通过3—5年努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
(三)项目拓展情况。2021年,国家新增重庆、贵州等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输入医院范围。
二、重庆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二)制定政策清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从资质保障、资金保障、人事薪酬、医保及物价、用地保障、科研创新激励等6个方面,给予26条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建设进展。目前,重庆市获批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等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均在建设之中。
三、支持永川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
(一)加强资源规划和政策依据支撑,有序开展项目建设。一是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明确“依托区县三甲医院,在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等地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政策依据。二是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计划到2027年,设置30个左右的市级医学中心和60个左右的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努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市解决”的目标,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二)加强学科建设,着力打造医疗服务高地。一是市卫生健康委对永川区创建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给予大力支持,累计支持永川区各医院建设24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其中,综合类9个、中医类15个)。二是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并指导永川区疾控中心成功申报重庆市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学科),将永川区疾控中心的病原微生物检测纳入重庆市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学科)培育项目。同时,加强建设资金保障,向永川区疾控中心拨付建设经费50万元,支持永川区疾控中心创建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学科)项目,助推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三)加强疾控和妇幼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是2024年2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设置首批重庆市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创建单位的通知》,确定永川区妇幼保健院为首批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创建单位,并明确区域分工和主要任务,2027年底验收通过后正式授牌。二是目前正在修订“三甲疾控中心”评审指标体系及管理办法,拟于2024年上半年印发申报通知,鼓励永川区积极申报三甲疾控中心的创建,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做好指导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永川区区域卫生供给能力。一是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行业指导,在充分考虑区位布局和专科协同发展等因素基础上,给予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助力区域内公立医院实现以内涵建设为主的发展方式转变,以集约化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型,以提高人才积极性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转化。二是待国家出台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区县建设标准或建设方案后,将规范组织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区县评审,鼓励永川区积极申报。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永川区疾控中心创建三甲疾控机构、建设重庆市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学科)的支持力度。
(二)支持创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支持并鼓励永川区积极申报和创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