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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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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4〕256号

褚洪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的建议》(第124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基本现状。目前,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基本达到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18年和2013年出台的建设标准。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多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布局分区和流程设计等不能适应时代变化,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特别是渝东北、渝东南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面积小、人员少、设备差、能力弱”等现状,群众就医获得感不强。

(二)工作进展。2022年,全市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投入75.94亿元。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争取市级财政额外投入2.5亿元,支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争取国家资金3400万元,支持17个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新增甲级医疗卫生机构62个,新建并投入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2个。按照医疗资源布局均衡和服务人口数量匹配原则,组织国家级专家完成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评审,启动61个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一般诊疗费乡镇卫生院由9元/次调整到10元/次,村卫生室由5元/次调整到6元/次,增长部分全部由医保解决。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关于您提出的出台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的具体政策和资金保障措施,对于提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具有指导性和参考性。我们将认真调查研究,从以下3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原则上,按照“一乡镇一卫生院、一街道一中心”要求,建好建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积极适应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到2025年,全市重点支持建设61个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60个社区医院。鼓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人口少的乡镇卫生院与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或甲级乡镇卫生院组建基层横向紧密型医共体,统一运行管理。

(二)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设施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向基层倾斜的资源配置、人才建设和政策保障体制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纳入“三个一批”优质医疗资源靠近老百姓改革重要内容,压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对标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荐标准,加快推进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2024年,全市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新增30个,到2025年,全市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320家,占比达30%。

(三)以贯彻落实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抓手,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是督促政策落地落实。督促指导区县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文件要求,切实把“以基层为重点”落实到实处。贯彻《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内容,建立健全向基层倾斜的资源配置、人才建设和政策保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将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县聘乡用”改革等纳入2024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导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优化调整卫生健康资金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基层卫生健康投入力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区县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区县新增财力应向基层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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