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188号
李易强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主城都市区全覆盖布局三级医院的建议》(第074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通过新设置、级别调整、等级评审等方式加强三级医院的规划与布局。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类型三级医院已达115家,已提前完成《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中关于“到2027年,全市建成三级医院106个”的任务要求,但仍有7个区县未设置三级医院。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市卫生健康委在充分摸底调研基础上,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先后出台《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三级医院建设,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集聚区等医疗资源薄弱的区县和桥头堡城市建设三级医院,实现三级医院区县全覆盖”的目标。同时,根据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大会精神,2024年要新增三级医院3-5家,重点向“两群”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二)优化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平均缩短50%的审批时限,推行“一网通办”“两证合一”,统一市、区县两级办事指南,借助重庆政务服务网,整合全市卫生健康审批事项,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审批事项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近五年,新设置三级综合、专科类医疗机构11家。
(三)积极开展医疗机构等级评审。
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相关工作,根据国家2022年最新评审标准,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完善形成《重庆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版)》。启用网报系统智能化评审,进一步提升评审效率和准确率,以评促进、以评促改,保障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3年,全市创建三级甲等医院42家,三级乙等医院1家。
(四)有序开展医疗机构级别调整。
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医疗机构发展需求及广大群众就医需要,于2020年印发《关于二级医疗机构晋级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医疗机构自评申请情况,在充分考虑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级别调整工作,重点针对二级医疗机构向三级医疗机构晋升。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完成二级调整为三级医疗机构24家。
(五)加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及县医院能力建设工作,明确16家区县级医院纳入国家“千县工程”建设。同时,组织一批医疗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综合实力雄厚的三甲医院,通过人才派遣、学科联建、项目共建等方式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截至2023年底,受帮扶医院综合实力有较大提升,基本满足县域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力争到2025年,所有受帮扶医院均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为实现一般病在区县域内解决打下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按照您的建议,积极支持各区县三级医院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通过新建、调整等方式,建设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3-5家,重点支持“两群”地区和支点城市,实现三级医院资源扩容。二是依托国家信息平台,严格对照《重庆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标准,对三级综合医院开展创建评审和周期性复评,实现三级医院提质增效。三是继续统筹推进“千县工程”,推动16个区县人民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区县级医院服务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