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165号
徐登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实行专项生育补贴的建议》(第0967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妇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断优化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一)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对出生后90天内办理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将其出生之日起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自2023年起,将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从原来100元提高至3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从原来400元提高至600元。剖宫产及并发症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度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补足。
(二)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一是优化政策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7号),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打造城市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2023年,全市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万个,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28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建成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1个、获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1个。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对提供普惠服务的备案托育机构给予每年每生700—900元运营补贴支持,并为其购买综合责任险。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将婴幼儿照护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推动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备案托育机构签约全覆盖,免费为在托婴幼儿提供健康服务。
(三)完善住房优惠政策。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无孩、一孩家庭的1.5倍。二是优化住房保障,将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降至25%。三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个贷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缴存的家庭最高可贷120万元。
(四)优化税收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五)强化妇女权益维护和就业保障。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单位建立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责令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工作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92号),对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进行具体规定。2023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671次,组织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1.5万场次,发布市场化就业岗位115.2万个,筹集政策性岗位10.1万个,落实就业创业政策69.25亿元,惠及46万名妇女,累计促进33.8万名登记失业妇女就业。
二、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市工作实际,重点在以下方面推进和完善:
(一)优化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将进一步优化人口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人口工作责任书制度。
(二)完善政策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将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全面分析我市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实情,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论证建立生育(育儿)补贴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建议。
(三)大力推进托育服务。认真贯彻《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配套文件,严格落实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持续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60%。
(四)加大妇女权益维护和就业保障。积极营造就业环境,今年市人力社保局将结合“四进校园”和“万名就业见习”等行动,着力实施政策宣讲、就业指导,提高女性高校毕业就业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公共培训服务;探索建立女性就业监测机制,及时为失业女性提供就业指导和失业援助服务;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就近就地就业。市妇联和市教委每年联合举办应届普通高校女大学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男女同工同酬,不得询问女性婚育情况或作出婚育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市级相关部门将加强生育假期执法督查,要求各单位按规定落实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制度。
(五)强化宣传倡导。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印发《生育友好宣传教育及健康家庭建设方案》,着力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及人口发展新形势、优生优育知识、新型婚育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社会构建新型家庭文化和婚育文化,营造浓厚的生育友好环境。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持续深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促进全市人口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