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88号
徐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黔江区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第0710号)收悉。经与黔江区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基本情况
(一)国家制定的建设原则。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明确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30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输出医院,在河北、山西、辽宁等8个省份择定输入医院,双方进行深入合作。到2025年,所有建设项目要基本完成,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二)项目合作模式。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模式,即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政府合作举办独立医疗机构,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责。二是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社会办医模式,在试点地区直接举办分支机构,实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力争通过3—5年努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全方位提高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
(三)项目拓展情况。2021年,国家新增重庆、贵州等12个省级区域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输入医院范围。
二、重庆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明确“依托区县三甲医院,在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等地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同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二)制定政策清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从资质保障、资金保障、人事薪酬、医保及物价、用地保障、科研创新激励等6个方面,给予26条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建设进展。截至目前,重庆市获批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等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均在建设中。
三、支持黔江区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一)加强资源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计划到2027年,设置30个左右的市级医学中心和60个左右的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努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市解决”的目标,努力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二)支持学科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对黔江区创建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给予大力支持,累计支持建设1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支持黔江区建设市级医学重点学科90余个。
(三)支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根据黔江区医疗服务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合理调整对口帮扶关系,安排市内外3家三级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加快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方面的建设,同时为黔江区争取中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6.1亿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四)支持扩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医院范围。2021年12月,市卫生健康委支持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黔江中心医院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在现有500名人员编制基础上,扩充调整中心医院备案人员总量至1200名,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扩充。
(五)支持创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黔江中心医院与重庆大学、华西医院深度合作,建成重庆大学附属黔江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网络联盟医院。2022年,黔江区成功入选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黔江区卫生区域卫生供给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大对黔江区卫生健康委的行业指导,在充分考虑区位布局和专科协同发展等因素基础上,给予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助力区域内公立医院实现以内涵建设为主的发展方式转变,以集约化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型,以提高人才积极性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转化。
(二)支持创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国家级重点专科申报指导,强化对黔江中心医院建设国家级重点专科的帮扶指导,力争实现建设“1—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目标,为申报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奠定基础。同时,将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支持并指导黔江区积极申报和创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