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31号
陈仕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第013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基本情况
(一)国家制定的建设原则。2019年,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明确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30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输出医院,在河北、山西、辽宁等8个省份择定输入医院,双方进行深入合作。到2025年,所有建设项目要基本完成,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二)项目合作模式。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模式,即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政府合作举办独立医疗机构,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责。二是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社会办医模式,在试点地区直接举办分支机构,实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力争通过3—5年努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
(三)项目拓展情况。2021年,国家新增了重庆、贵州等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输入医院范围。
二、重庆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1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二)制定政策清单。印发《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从资质保障、资金保障、人事薪酬、医保及物价、用地保障、科研创新激励等6个方面,给予26条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建设进展。截至目前,重庆市获批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等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均在建设中。
三、积极推进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供政策依据。2021年,市发改委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明确“依托区县三甲医院,在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等地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二)加强资源规划,有序开展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计划到2027年,设置30个左右的市级医学中心和60个左右的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努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市解决”的目标,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南岸区卫生区域卫生供给能力。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含南岸在内的主城区卫生资源布局,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和重点,着力打造医疗服务高地,组织市级专家对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开展周期性评审,支持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和课题等10余项。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大对南岸区卫生健康委的行业指导,在充分考虑南岸区位布局和专科协同发展等因素基础上,给予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助力区域内公立医院实现以内涵建设为主的发展方式转变,以集约化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型,以提高人才积极性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转化。
(二)支持创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支持并指导重庆市第五人民院积极申报和创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