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3〕284号
龚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建议》(第112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重庆银保监局等全市“平安医院”建设小组成员单位,将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全市“平安医院”建设重要内容,通过不断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持续加强医疗投诉管理、持续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开展安全防范培训、提升医疗机构应急处置能力等,全力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医护人员执业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成立重庆市“平安医院”建设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要求各区县同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全面强化“平安医院”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层级化管理责任,共同预防处置医疗纠纷,完善矛盾化解多元机制,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形成“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合力。
二、强化部门联动,坚决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重庆银保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夯实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医院安防建设、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巩固警医联动基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全面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推动平安医院建设,为坚决维护好正常医疗秩序。
三、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形势研判会,重点关注信访案件、纠纷积案化解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每季度通报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投诉情况,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投诉处理“十应当”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规定,压实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管理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
四、持续巩固医责险覆盖面,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重庆银保监局筹备组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持续巩固医疗责任险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推进医责险在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覆盖。同时,将二级医疗机构购买医责险情况纳入各区县“平安建设”重要考核内容,为持续推进全市“平安医院”建设提供保障。医责险项目实施以来,为全市4842家医疗机构提供风险保障25.21亿元,支付赔款6170.49万元,为医疗机构分担医疗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五、巩固“三调解一保险”基础,健全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加强院内投诉管理。2019年6月28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切实做好投诉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目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均建立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医患纠纷的先期排查化解、中期接待处置、后期反馈整改。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覆盖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三调解”机制运行奠定基础。2022年,全市设置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49个,受理调解医疗纠纷2534件,调解成功率91%,医调委调解水平和调解质量持续提高,发挥调解“主渠道”作用。
六、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022年7月,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市平安医院建设培训会,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分管领导、北大人文学院副院长及市内人民调解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市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分管业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约2000余人开展授课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平安医院管理水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平安医院”建设管理体系。落实好《关于印发“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托市“平安医院”建设小组,协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重庆银保监局等部门,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加强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二)继续巩固医责险覆盖面。市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与市司法局、重庆银保监局部门配合,继续巩固好医责险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覆盖面,引导和推进医责险在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覆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压实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纠纷管理中的属地责任,落实医疗机构在投诉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健全风险分担机制,积极配合公安、信访等部门,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摸排梳理,在法律框架内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积案纠纷化解,维护好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