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3〕318号
王朝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四五”期间推进的重要战略部署,争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落地重庆是提升我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批复,我市现有4家医院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范围。
(一)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1月29日,市委书记袁家军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市、区两级抓紧抓好建设试点。市级成立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力度。2022年以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事项协调推进,按季度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大事项,凝聚工作合力。相关区参照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改革试点落地落实。
(二)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明确资质保障、资金保障、人事薪酬、医保及物价政策、用地保障、科研创新激励等6方面26条支持政策。相关区在市级政策清单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落细,研究制定区级支持政策,全方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在改革试点统筹方面。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兼顾整体协同和分类推进,强化市区两级协同,及时协调兑现支持政策、解决重大卡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试点创新工作。加强任务统筹,按照事项化、清单化推动的思路,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和2023年重点任务已印发实施,将对未来三年工作计划按年度倒排目标任务,对2023年重点任务,全部分解到具体指标、时间倒排到季度、责任落实到部门,确保“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
(四)在加快建设运营方面。按照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并行推进的要求,加快推动试点医院实质化运行。项目建设方面,将4家试点医院纳入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并作为百项重点关注项目强化“三张清单”管理,依托全市重大项目联席调度会议机制加强调度协调,确保一季度任务到旬、二季度任务到月、下半年任务到季度。运营管理方面,通过设立过渡院区、委托培养人才、选派交流等方式,搭建共建交流平台,加快推动各项业务深入合作交流,运营管理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初见成效。
二、取得的成效
在全市上下协力、市区联动及部门积极配合协同下,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第三批试点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均已开工建设,第四批试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过渡院区已于2022年开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正在加快开展科室共建、人才培养等工作。
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涪陵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争取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贴息资金13527万元,支持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涪陵区中医院等一批医院建设发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认真研究,积极支持涪陵区申报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于国家名额限制,国家相关部委未将申报项目纳入第五批评审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结合职能职责,重点从两方面推进落实:
(一)积极推动重大医疗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将充分考虑涪陵区重要定位及区位优势,支持涪陵区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布局一批改革试点或重大项目。如国家启动第六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将积极支持涪陵区申报试点;
(二)加大资金筹集保障力度,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政策性资金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涪陵区有序实施一批医疗基础设施项目,较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