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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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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3〕343号

李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区县设儿童专科医院,切实解决儿童“看病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医保局、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儿科医疗资源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始终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经过数年的努力,全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得到一定扭转。目前,全市设有儿童专科医院9家,设有儿科的医疗机构196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81家);拥有儿科医师(或助理医师)4698名,每千名儿童配置0.92名儿科医师(或助理医师),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16﹞7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提升儿童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质量,促进儿科专业建设发展。

(一)积极支持区县儿童医院建设。一是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重庆市中心城区儿童友好城市规划指引(试行)》。该指引提出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儿童医疗设施的配置水平,明确各区配置妇幼保健院以及公立医院设置儿科病房要求,儿童医院及各综合医院儿科整体配置标准、现有医疗设施适儿化改造等内容。在编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也提出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在城市建设和升级改造中融入儿童友好元素,因地制宜开展儿童友好型社区、医院、公园、图书馆和创新实践基地等建设。二是积极落实《重庆市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在社会办医准入方面,进一步简化条件,优化审批服务,取消投资金额限制和消防、环评前置准入条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推进实施诊所备案制度,为社会办儿童医院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十四五”以来,争取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资金5.3 亿元,支持17个社会办医院购置医疗设备。三是支持区县医院实施能力提升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区县实施一批区县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重点加强综合性医院儿科能力建设,补齐医疗服务短板。

(二)加强区县儿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优化儿科医师招考,在儿科专业执业医师考试中,为考生设置20分专业知识加试科目,并将成绩计入执业医师考试总成绩。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科医生培养培训和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0〕29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着力解决儿科医师不足问题。二是把儿童医疗相关学科纳入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生专项招聘、基层全科医生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等专项招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儿科医生,无相应岗位的,可使用特设岗位聘用。三是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综合性医院待遇分配需结合实际,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医师薪酬平均水平。四是支持引进儿童医疗卫生人才,设有儿科病房但儿科人才紧缺的医疗机构可按有关规定优先考核招聘儿科学专业研究生,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可放宽至儿科学专业本科生。五是加强儿科专业教学。通过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等方式大力推动儿科人才培养。截至目前,重庆医科大学开设有儿科学等本科专业,在校生总数为1054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26所高职院校开设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护理等专业,专业点37个,2022年实际招生人数9000余人。

(三)提升儿科服务保障能力。一是依托重医附属儿童医院,成功创建西部儿科发展联盟,带动成员单位提升儿科诊疗水平,培养儿科人才。在此基础上,儿童医院于2020年成功获批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西南区),并进一步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区域内儿童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截至2023年4月,联盟成员医院共225家,其中重庆市内58家,外省市167家,实现渝、云、贵、川、藏等西南5省市全覆盖和中西部13省市(还包括甘、青、新、宁、陕、鄂、琼、桂)的广覆盖。同时,全市积极开展儿科临床重点专科培育,截至目前,共成功申报4个儿科相关国家级重点专科,培育15个市级儿科临床重点专科,进一步提升全市儿科服务能力。二是基本建成基本医保为主体、大额大病医保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我市儿童均可自愿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并按规定享受待遇。自202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儿童,一档报销比例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5%、75%、55%,二档在上述基础提高5个百分点。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普通门诊,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年度支付限额,一档30万元(含大病保险20万元),比同档次成年人高2万元;二档35万元(含大病保险的20万元),比同档次成年人高3万元。同时我市已建立儿童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儿童,按规定在参加居民医保时进行参保资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进一步进行医疗费用救助。三是积极支持推广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学平险是针对在校学生、幼儿开发的一款综合保险,承担身故、伤残、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及疾病类医疗费用补偿等责任,由投保人在自愿原则下购买,能够减轻学生家庭抵御意外事故,疾病的经济负担,维护社会稳定。2022年,我市学平险共承保557.74万人次,赔付12.7万人次,赔付金额182亿元,为学生及其家庭建立起一道牢固的风险防护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医保局、重庆银保监局等部门,积极支持各区县按照规划建设需求开展儿童医院建设。

一是积极指导各区县在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中,传导落实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积极支持区县在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中,结合医疗资源特色和明确的选址项目,合理布局儿童专科医院或者专科门诊,并纳入区县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儿童医院合理用地需求。二是启动《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评估及修订工作, 拟在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分级分类体系基础上, 将儿童医院纳入专科医院进行统筹研究。三是大力支持区县儿童医院工程建设,根据区县儿童医院建设规划和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强设计、施工质量管理,提升儿童医院建造质量。四是积极指导各区县和建设单位办理儿童医院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流程,明确材料清单,为儿童医院建设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五是支持区县自主制定儿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自主设置相关招聘岗位条件。对区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儿童医疗卫生人才,落实对年龄、学历、职称、招聘方式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助力区县引进儿童医疗卫生人才。六是鼓励高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引导高校逐渐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打造重庆市儿科住培协同体,不断提高儿科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七是持续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包括儿童专科医院在内的医院建设运营,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八是鼓励丰富儿童保险供给,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支持各级各类儿科医疗机构,根据公众健康的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申报我市定点医疗机构。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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