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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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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3〕269号

陈思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医护力量的建议》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全市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政策,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努力夯实和加强全市医护力量。为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2022年12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知》,从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做好工伤认定和保障、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条件保障、开展先进奖励表彰、加强人文关怀等8个方面,具体落实落细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政策。

一、统筹安排保证轮休方面

一是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临床救治实际,动态优化调整医务人员编组与工作班次安排。二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及时充实人员到紧缺的科室开展工作。三是合理安排预约诊疗、互联网+医疗服务、择期手术、普通诊疗等,发挥医疗资源的最大效能。四是保障医务人员合理休息时间,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一线的要及时轮换。

二、加强医务人员生活保障方面

一是各区县、各部门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医务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条件,做好防护物资的供应保障和统筹调配,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充足。二是做好医务人员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提供必备的药品、体温计、消毒用品等,新冠治疗相关药品应当优先供应给医疗机构,保障医疗救治需求。三是各级卫生健康委组织向所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符合规定的医务人员发放500元的“健康礼包”(包含常用药品等),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四是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医务人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宿舍等住所供其使用。

三、保障医务人员工伤待遇方面

严格按照《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开通绿色通道,对事实清楚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工伤认定,按时足额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四、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方面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四项工资待遇政策。一是临时性工作补助。新冠“乙类甲管”期间,按300元/天、200元/天对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过渡期(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将发放范围扩大至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的医务人员。二是卫生防疫津贴。属于专职从事相关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均按对应类别按月发放卫生防疫津贴;一线医务人员对应最高标准(560元/月)按参与天数折算发放。三是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2020年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于近期再次按人均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四档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由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务人员承担任务、风险程度等情况进行分配。2023年春节前,全市面上基本兑现到位。四是增加年休假天数。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补休、轮休等方式及时安排医务人员休息休假,对医务人员增加带薪休假时间2-5天,可跨年度使用。

五、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在人员招聘方面。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常规公开招聘、考核招聘、校园招聘、英才大会专项招聘、赴外组团招聘、“绿色通道”引才等方式及时补充急需医疗卫生人才;支持招聘紧缺医务人员时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对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及急诊医学、重症医学、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学、儿科、全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可不设开考比例,予以1:1考试考核;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鼓励重庆医科大学等为医生紧缺的乡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切实解决基层医疗资源紧缺问题。二是在岗位聘用方面。对参加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优先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表现突出、获得记大功奖励的,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2022年底,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通知》(渝人社〔2022〕472号),明确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可按照相关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集中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增设定向副高级岗位,单列比例专项用于聘用取得“定向评价”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另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上一级单位引进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医生,岗位聘用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三是在年度考核方面。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现实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按规定程序适当增加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医疗资源和医护力量扩容提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医疗资源、医护力量高效均衡普惠民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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