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3〕220号
黄宗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评定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
根据《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规定,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有序推进、稳步开展、有效落实”原则,分别于2019年开展第15号令考核、2020年—2022年每年开展第52号令考核。2021年以前第52号令考核由各区县组织实施,2021年以后第52号令由市卫生健康委推托市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未因疫情原因中断考核。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初步拟定于2023年9月和11月分别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考核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重庆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