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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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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3〕574号

黄源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医疗、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建议》(第0006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全市“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为重点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逐步完善,截至2022年底,全市建有医养结合机构184家、床位5.1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2152对,持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厘清工作思路,找准发展方向。一是瞄准发展定位。立足老年人的差异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明确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办养”机构以服务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提供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养办医”机构以服务自理、轻度失能(失智)、慢性病老年人为重点,提供基本养老、预防保健、康复护理服务,推进建立多层次医养结合形态。二是瞄准发展特色。明确“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1+4”五位一体重庆特色医养结合工作思路,提出“认识要正确、界线要厘清、资源要匹配、措施要完善、服务要精准、队伍要专业、监管要到位”“七要”工作方法。三是瞄准发展目标。编制《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50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会同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截至2022年底,全市有144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占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数的78.26%。二是加快试点推行。于2022年1月1日开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县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经评估达到重度失能的纳入待遇享受范围,参保人每月最高待遇标准可达1550元。经办方面采用全市通办模式,全市参保人可在市内就近或方便的任一区县申请失能评估和享受护理待遇。三是完善配套措施。深入落实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8.5亿元,支持建设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养老项目56个,新增养老床位约9800张,永川区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获得中央资金项目支持。

(三)夯实人才基础,推动医养结合发展。一是加强医养专业人才培育。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所高校开设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护理学等5个与养老产业相关的专业,在校生5000余人;56所职业院校(其中高职23所,中职33所)开设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康复治疗技术、康复工程技术、智慧健康养老与服务管理、护理等18个专业,专业点98个,在校生7万余人。二是优化专业布局。2023年,新增相关专业点7个。2022年建有智慧康养现代产业学院等相关市级现代产业学院5个、智慧+老年生命周期照护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相关市级实训基地7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2个。三是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开拓老年医学人才继续教育新路径,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委托重医附一院和西南医院组织330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采取“理论+实训”脱产学习形式不断提升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1500名医养结合人员开展线上能力提升培训。四是深化合作共育。多部门联合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20—2022年共培训健康照护、养老服务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20万人次以上。试点开展养老机构与高职院校定向培养机制,10所大中专院校与12家养老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合作协议,每年定向吸引人才约1000名。

(四)加大资金投入,赋能配套提升。一是建机制。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由 0.9亿元逐步提高到1.1亿元、规定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资金不低于 60%,主要用于支持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智慧养老平台;每年统筹中央基建资金用于养老领域约1.8亿元,主要用于特困失能供养机构(敬老院)建设。二是优政策。对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 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 1万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 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 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 0.5万元的建设补贴;支持建设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按约 200万元/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按 20万元/个予以奖补;对区县建设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按照投资规模补助。三是推试点。连续多年争取到中央社区居家养老试点项目支持,累计有 9个区县共获得中央补助约 1.9亿元,部分改革试点经验被列入全市工作重点予以全域推广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建议对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夯实老年健康服务支撑体系,深化医养结合融合发展,加快补足补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聚焦顶层设计,突出政策引导。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着力打通医养结合服务的政策壁垒及难点堵点,将进一步明确价格、医保、财税、人才等支持政策。完善价格政策,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上门医疗及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加大保险支持,明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享受的医保政策;落实财税优惠,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购买项目;加强人才激励,明确给予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上门居家医疗队医务人员绩效倾斜。二是加强体系建设。出台医养结合服务规范、质控标准、慢病管理指南等,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医”“养”合作机制。三是强化协调联动。以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经验座谈、组织联合调研等形式协调解决医养结合工作存在的“中梗阻”“拦路虎”,统筹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

(二)强化医保政策,注入发展动力。一是加强对区县医保部门总额预算工作的指导,根据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收治病人特点,结合医疗费用发生实际,针对性制定相应的总额考核指标和医保预算额,重点针对医养结合机构的住院床日、次均费用等因素对考核指标和医保定额等进行研究。二是积极研究扩大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范围。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已将推进中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作为目标任务,正按计划牵头拟制有关方案,在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探索逐步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待遇支付范畴,并匹配相应的待遇水平。

(三)提升服务质效,助力高位发展。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大力争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发挥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庆分中心作用,动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结成联盟,促进协同发展。为提升医疗机构积极性,发挥示范结构带动作用,争创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县)和2个示范机构,启动建设第一批市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5个示范区(县)和10个示范机构。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创建国家和市级示范机构,培育医养产业发展。

(四)强化人才支撑,夯实发展后劲。加快适应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老年群众健康需要,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争取培训项目,依托现有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载体持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指导相关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院开设康复、护理、养老等领域的专业和培训项目。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畅通医养人才发展通道。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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