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4-27
字体:

渝卫函〔2023〕310号

赵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员工身心健康及收入保障的建议》(第1021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等共同研究商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心理健康科普,不断提高群众心理健康知识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2018年以来,我市共有19个区县纳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国家级试点区11个,市级拓展区8个)。试点期间,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员工心理健康工作纳入重点建设内容,要求试点地区75%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易得的心理健康服务。截至2021年底,试点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由1家(0.11%)增加至1414家(100%)。北碚区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融入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职工心理健康行动、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为职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了条件。南岸区总工会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工会组织开展“订单式”心理服务,职工通过“点单式”向区总工会提出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区总工会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将服务送到职工身边。

二、组建专家库

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成立了市、区县两级心理服务专家库。一是组建了市级专家库。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医附一院、西南大学牵头成立相关的专家组,针对患者及家属、医护人群和其他重点人群按照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指导区县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二是建立区县疫情防控心理服务资源库。梳理了区县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建立了疫情防控心理服务资源库,包括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等情况,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健康教师等人员数量及服务能力,心理援助热线开设及运行情况等。

三、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心理健康宣教

一是发放宣传资料和视频。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心理自助与疏导指南》《一线人员减压系列训练》等科普宣教材料,引导各类人群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与自我心理调节技巧。重医附一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市级相关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制作了一批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服务内容。二是加强线上心理援助。充分发挥市级心理援助热线“96320”作用,为有需求的群众做好心理疏导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各区县均开通的心理援助热线,累计接线6万余人次。三是利用媒体发声。邀请市属主流媒体、运用全媒体传播手段积极发声,切实提升议程设置能力,重点围绕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开展主题宣传,以适应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需求。疫情防控期间数次邀请市级心理健康专家在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心理健康相关培训,组织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家进机关、进企业,加强企业员工心理疏导,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