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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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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3〕297号

何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优化扭转倒三角就医秩序的建议》(第1038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每个建制乡镇(街道)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了“农村30分钟、城市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医共体“三通”建设实现全覆盖,40个区县建立了医学影像、心电、检验诊断中心,38个区县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资金池,累计筹资17.2亿元。全面推进“县聘乡用”改革,2022年全市派出“县聘乡用”人员994名,其中中级以上职称882名,让群众就近能享受区县级专家的服务。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截至2022年底,全市创建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5个,社区医院45个。2022年,基层总诊疗人次10782.07万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54.73%,与2021年(52.54%)相比,增加2.19个百分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增加到84元,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分别达229.76万人、77.87万人(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65.98%,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5.64%)。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关于所提的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型医疗服务、开展连续一体化的病人管理、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基层医疗资源配备、改善基层医疗人才的生活待遇、扩大基层用药范围等建议,对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性。

(一)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型医疗服务。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努力构建“供给足、环境美、服务优、上下联、信息通、医防融”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二是推进医防融合,以常见病、多发病为干预重点,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地位,积极推进区县域医共体医防融合发展,围绕全生命周期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三是坚持机制创新,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改善服务体验,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经济的区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市通过医共体“三通”建设、“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潮汐式”医疗援助等改革举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持续增强。

(二)关于开展连续一体化的病人管理。近年来,我市积极支持构建整合型区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区县级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机构配备医疗、公共卫生、传染病报告、医保信息系统,推动医保、卫生专网等网络资源整合,努力实现全域医疗卫生机构各类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并依托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平台实现全市范围数据共享交换。到2025年底,将统筹建成区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档一属地”的原则,为全市居民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动态更新,涵盖医疗、公卫等信息的电子健康档案,并逐步向居民开放,实现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目前,全市已清理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490万余份。

(三)关于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可根据实际需求面向农村规范培养拟从事全科医疗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医学生。支持全面开展住院医师(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公共卫生医师,经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增加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目前,全市每万城乡居民全科医生达2.78人,力争到2025年底,所有区县,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每万城乡居民全科医生达到4人。

(四)关于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基层医疗资源配备。目前,受地方财力薄弱、相关政策不完善、现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影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经费保障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相对较薄弱。我们将推动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目标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部署,将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投资增量向基层倾斜,切实落实领导、管理、保障、监督责任。到2025年,全市甲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将达到30%、乙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将达到60%,支持全市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打造60个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支持60个辖区人口多、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社区医院。

(五)改善基层医疗人才的待遇。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两个允许”政策落地,大部分区县落实“增核超绩效时暂不受相关规定控制增幅的限制”。“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完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分担机制,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可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发放报酬。进一步深化医共体“医通、财通、人通”改革,加强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集中管理,着力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内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落地。此外,我市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支持乡镇卫生院特别是偏远地区乡镇卫生院自筹职工周转房,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同等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六)扩大基层用药范围。我市将“药通”作为医共体“医通”建设的重要内容,鼓励医共体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一采购目录、统一价格谈判、统一药械配送、统一货款支付,促进医共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衔接。推进在线处方审核,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医共体门诊药房与社会药店联动保障供应机制,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新时代“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细化实化改革措施,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提高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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