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4-24
字体:

渝卫函〔2023〕302号

陈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疫情防控“阵地前移”的建议》(第117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地区重点人群一直是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高度关注的群体。在国家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市及时研究出台《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渝新冠指办发〔2023〕3号),紧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

一、提升服务能力,筑牢基层卫生健康防线

(一)强化对口帮扶。建立68个远程协作网络,覆盖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县聘乡用”机制,将945名区县级医院业务骨干下沉至基层参与医疗救治;组织建立巡诊小分队130余支,到部分医疗服务能力薄弱的乡村地区开展巡诊;抽调区县级医疗专家近300名,派驻到重点乡镇坐诊,有效提升农村地区首诊能力。

(二)强化“网底”服务。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原则,全市785个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室)全部实行24小时开放,9495个村卫生室全部开展医疗救治服务,213个核酸采样亭改建为社区卫生健康小屋,将健康诊疗服务推送至村(社)、居民小区。

(三)强化设备配置。全面摸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氧仪、DR、救护车配置情况,多渠道配备设施设备。共为全市乡镇卫生院配置制氧机1564台、指夹式脉搏血氧仪16692个。国家为我市配送的20226个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已全部发放到9495个村卫生室;为14个贫困区县配送的415台制氧机紧急配送到位。

(四)强化药品储备。根据农村地区疫情发展形势、返乡人流变化情况和国家防控政策走向,指导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储备清单,确保至少满足2个月诊疗需求,储备药品全部实行实物储备。其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照服务人口的15%—20%配齐配足中药、解热、止咳、小分子药等对症治疗药物。在2023年年初感染高峰期,我市乡镇卫生院解热镇痛类、止咳类、中成药、抗原检测试剂库存充足,可用量基本维持在2周以上。区县医疗机构(包括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抗病毒小分子药(辉瑞Paxlovid+阿兹夫定片)库存达7.2万盒,各区县库存量均维持在300盒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配备抗病毒小分子药12245盒,能够满足农村地区群众需要。

二、落实网格责任,将“阵地”前移至每家每户

(一)组建网格化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动员村(社)干部、家庭医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近11.8万人成立包保小分队,划定责任网格,实施精细化服务,为居民“点对点”提供健康教育、疫苗接种、健康调查、购药送药等服务,引导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居家治疗,帮助特殊人群就诊转诊,增强基层应对疫情能力和水平。

(二)打造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及信息化支撑,精准完成全市571.7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并分类建立管理台账(高风险人群标注红色,中风险人群标注黄色,低风险人群标注绿色)。部分区县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为居民提供线上诊疗、健康咨询、就医用药指导、预约诊疗、健康处方等服务。

(三)提供分级分类服务。发挥家庭医生作用,采取电话、微信、入户等方式,按照前期摸底分类情况按照“红色人群每周3次、黄色人群每周2次、绿色人群每周1次”的频次,做实辖区红、黄、绿标识重点人群分类服务,实时掌握辖区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和就医情况,及时介入服务,协助就医转诊,降低重症发生率。

(四)发放爱心健康包。免费向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赠送“健康包”,含解热镇痛类退烧药、清热解毒类中成药、医用外科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急需医用物资,部分区县延伸至其他重点人群,全市共计发放健康包662.88万份,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医疗物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实施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意见》,围绕提升乡村地区医疗卫生水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实基层医疗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机构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同时,优化“医共体”建设,畅通转诊、分诊渠道,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二)做好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关心关爱。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联系居民群众机制,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开展入户走访,加强对留守老人、孤寡老师、失能老人等群体的关心关爱,了解并向乡镇(街道)及时反映居民群众在健康服务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与居民群众需求精准对接,为老年人群体保留必要畅通的线下渠道。

(三)提升农村地区医疗救治能力。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配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设备。督促区县落实“县聘乡用”机制,将更多区县级医疗骨干下沉至基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

(四)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引导机制,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加快推进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签约服务评价,切实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五)保障农村地区医疗物资配送。通过加快流转速度、延长服务时间、优化配送线路等方式,畅通农村配送渠道,保障农村地区医疗物资及时配送到位。开辟电商精准配送渠道。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商务委强化连锁药房和网上平台渠道的供给,联合阿里、京东、美团紧急上线“重庆防疫药品保障专区”,为包括农村地区在内的全市市民供应疫情防控药品及防护物资,优先配送治疗药品等医疗物资。

(六)提前做好疫情应急应对措施。做好《重庆市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预案》《重庆市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准备工作,指导区县统筹调配重症床位资源,建立快速转诊服务通道,促进患者分类分级收治。加强对各区县重症救治工作的指导,必要时进驻区县、蹲点指导,提高区县特别是区县农村地区救治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