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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摘要)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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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姣代表: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营造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们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持续推进和加强。

(一)推进生育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严格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依法保障育儿家庭假期相关合法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建立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父母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加大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力度,完善新生儿参保政策和儿童特殊疾病保障政策。

(二)大力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严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目前国家层面正在加紧研究税费政策修改,待国家政策确定后,我市将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幼儿园设立托幼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支持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探索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制度,降低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生育家庭负担。

(三)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区县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持续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收费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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