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2〕301号
郑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巫溪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第1194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以“抓改革、促发展、优服务、惠民生、促交流、保稳定”为主线,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有力有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特别是针对巫溪县等原深度贫困县的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增添举措,狠抓落实,巫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基层医疗占比均达到68%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三个百分点左右)。一是在人力支持上,大力开展“上派下挂”、“县聘乡用”、“潮汐式”医疗援助和对口支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足和“人才荒”问题。二是在改革先行先试上,2019年将巫溪、城口等原贫困区县纳入医共体“三通”建设试点区县,促进县级医疗机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是在资金和设备支援上,2021年,对巫溪县给予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904万元,比2020年多拨近300万元;给予巫溪、城口、酉阳、彭水四个原深度贫困区县各40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年度资金,加大对巫溪县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诊疗和服务能力提升支持。此外,接受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并转送给巫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氧机96台、呼吸机2台。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政策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大力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对巫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给予补助,重点支持开展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大专学历教育、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大轮训等工作,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每人每年补助9250元,进一步加大对巫溪、城口等原深度贫困县基层卫生事业发展。
(二)关于完善人才引进机制。针对基层卫生人员配备不足,“人难聘”“人才荒”问题,一是完善医共体“人通”机制。完善医共体内“上派下挂”机制,持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创新“潮汐式”援助避暑景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用人机制。二是实施“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用人机制。2021年12月,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卫〔2021〕55号),文件明确了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业务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卫生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荒”难题。三是深化职称等激励机制。2019年起全面推进基层专科医生、药学、护理、医疗技术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畅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如:晋升基层高级职称的学历条件放宽到中专;基层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报考中级、高级职称;申报和聘用基层全科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关于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力度。近年来,培训基层管理、技术骨干等各类人才50余名,持续开展区县医学头雁人才、基层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加大向巫溪县、城口县选拔医学头雁人才、优秀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数量。持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三年行动方案。继续加大定向培养基层医疗、护理、公卫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四五”期间,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全市特别是巫溪、城口等原深度贫困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动基层人员编制统筹管理。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调整,允许编制在区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二是落实基层引才倾斜政策。在符合卫生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同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优秀卫生人才。三是稳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落实“两个允许”,各区县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前提下,允许根据政府对其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绩效工资总量。允许按规定提取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用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探索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十四五”期间,我们力争加大财政投入,拟从硬件配置和队伍建设两方面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实现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