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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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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321号

秦连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营养诊疗学科建设的建议》(第1189号)收悉。经与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营养学科的建设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临床营养学科建设,组织成立了重庆市临床营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制定了《重庆市医院临床营养质量控制考评标准》,2021年已对53家医疗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培训营养风险筛查与评估人员513人次。组织召开《重庆市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暨临床营养学科建设座谈研讨会》,为推动本地区营养科建设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迈出重要一步。市教委积极做好营养人才培养,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重庆医科大学等6所高校开设8个与临床营养学相关的本、专科专业,每年培养本、专科学生700余人。重庆医科大学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功申报川渝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市委宣传部着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社会宣传,倡导居民“吃得合法、吃得合理、吃得卫生、吃得礼貌、吃得干净”。

二、相关医保收费情况

(一)现行价格项目情况。目前,我市涉及营养诊疗相关的价格项目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等3项营养诊查(察)项目和静脉高营养治疗(120400008)、肠内高营- 1 -养治疗(120800002)、抗肿瘤化疗药物/肠外营养液集中配置(ABCJ0001)等治疗类项目。

(二)推进新增临床营养诊疗价格项目。2021年,市医保局对医疗机构申报的“肠内营养配置”按程序拟新增立项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支持临床营养学科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营养能力建设,发挥营养的临床治疗支持作用。

(三)关于“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等收费情况。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时,对于少数高值、使用数量不确定、品规差异较大的医用耗材,通过除外内容的方式,允许医疗机构在项目之外向患者收费。代表提到的“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由医疗机构按照实际提供情况向患者收费。同时,2021年,我市诊疗项目统一编码落地过程中,“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统一设置为“要素饮食150000007”,按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由医疗机构对码收费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高校做好调研论证,支持重庆医科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适时申报临床营养学相关专业。二是加大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力度,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临床营养类人才培养机制,增强高校培养营养健康类产业专业人才的能力。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深化高校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通过校院合作、师资互用等方式,推进产教融合,提升临床营养类人才培养质量。

(二)落实国家《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完善营养诊疗规范。

一是按照国家2022年3月印发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明确全市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要求。二是加强《重庆市特医食品经营和使用管理规范》的推广应用和和督导检查。三是启动老年营养状况评估、老年营养不良的宣教及指导工作。

(三)及时增补应用诊疗收费项目。

以卫生健康部门公开发布的临床营养诊疗技术规范为基础,根据《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疗准入条件,经过临床试验和科学认证,可提高诊疗效果,确需开展的营养诊疗相关项目,适时增补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对特医食品明确统一管理方式的前提下,按照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工作要求,做好后续维护赋码工作。

(四)加大营养医学普及及推广力度

一是重点推动对临床医师和营养师特医食品规范化应用的培训和指导。二是进一步强化典型引领。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健康饮食习惯有机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健康饮食”学有榜样、行有示范。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推出主题宣传标语,綦江版画、梁平年画等形式创作具有重庆元素的主题公益广告,让“健康饮食”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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