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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9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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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328号

张昌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建议》(第0991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人员招聘培养工作,始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协同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优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

一、加大财政投入,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十三五”期间,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大力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达标。各区县政府也积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的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提升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实力”。

2012-2014年,市政府三年共投入6.6亿元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100%。

2018年,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争取市财政安排520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数字化医疗设备、接种门诊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助力脱贫攻坚。

2018-2021年,争取中央资金3160万,支持贫困区县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和装修改造。截至目前,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台件数由9376台件提高到15411台件,增加64.37%,购置CT115台,占比10.81%,基层建成发热诊室311个、发热门诊6个。 

二、加大经费保障,支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市财政不断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经费保障力度,每年安排约1.5亿元,重点支持开展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大专学历教育、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大轮训等工作,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每人每年补助9250元。

三、强化改革措施,优化人才引进机制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引进工作,联合市人力社保局支持区县采取更加务实高效的招聘方式,如增加招聘次数、扩大招聘范围、降低招聘条件,公开择优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021年,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1〕303号),2021-2023年,全市每年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000名(其中,给予财政专项补助的属地化医学生名额约100个)。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招聘方式和条件,如可不组织笔试,采取面试(面谈)等更为灵活的招聘方式;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医学专业中专;对相关高层次医疗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2021年,指导各区县专项招聘基层全科医生82名,招募基层“三支一扶”医疗卫生人员138名。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加强配合。“十四五”期间,着力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设备水平,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加快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积极与国家对接沟通“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市基层医疗卫生领域专项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争取进一步加大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是加大对基层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尤其对农村地区招聘医疗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落实对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的倾斜政策。继续推动重庆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为医疗人才紧缺的地区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紧缺专业医学人才,重点向基层倾斜,并对所培养人员实施专项考核招聘。

三是实施卫生人才县聘乡用制度改革,每年区县级医疗机构将派遣当年新招聘人数80%的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下派人员的绩效工资由区县卫健委建立的“资金池”支付,且不低于区县级医疗机构的平均绩效水平。

四是鼓励将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医生派驻到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或指导工作,对驻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予以岗位晋升、表彰奖励等政策倾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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