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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8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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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327号

黄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DRGs模式下开展医疗创新转化工作的若干建议》(第0889号)收悉。经与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2019年6月,我市启动DRG试点建设工作,通过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评估,纳入DRG付费国家试点第一批模拟运行城市,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模拟运行工作。

二是2021年上半年,为了满足DRG付费分组、结算和审核监督管理功能的需要,完成了我市DRG付费系统建设,构建中心端数据采集平台,搭建数据采集接口,采集病案和结算清单相关的数据,建立结算和监督管理系统。通过开展 DRG付费结算演练,及时完善 DRG分组权重和费率。

三是2021年8月、10月两次通过国家医保局组织的交叉评估验收。2021年11月,出台《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办法(试行)》,明确了DRG付费预算管理、DRG付费标准形成、DRG付费结算和清算管理等内容,体现基本医保重点保障、合理分流等政策目标。同时,制定《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根据DRG付费结算办法和我市医保付费操作实际,建立DRG 付费具体经办操作规程,实现经办过程中公开公平、集体协商、程序规范、原则统一,注重经办过程的时效性和风险控制作用。

四是2021年12月,我市重医附二院、大坪医院、市五院和大足区人民医院四家医院正式启动实际付费。截至目前,试点医院均反映运行效果良好,试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床日、次均住院费用、患者个人自付金额较付费前有所下降,有效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4家试点医疗机构总体收入补偿比均超过 100%,整体收益较付费前有所提升,医保基金支出增幅也控制在合理范围,总体实现基金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111月,市医保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启动动态调整的改革评估指标,设立启动和约束条件,我市可持续的价格管理总量调控机制基本建立。

(三)促进临床新技术的应用、新项目的发展。为持续推动医疗技术进步和医学科学发展,增强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我市医疗诊治水平,2021年,我委出台《关于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医疗机构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应用价值大,对某些疾病的诊断或治疗确有成效的临床新技术、新项目,作为临床业务开展满一年以上,临床应用安全有效,取得明显效益,且申报项目和完成人员没有争议或争议已解决的,均可以申报。

(四)加强财政投入保障。近几年,我委全面统筹资金、资源、资产,多渠道筹资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2021年,全市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发行政府专项债对公立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达83亿元。同时,不断完善财政补贴机制,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对取消药品加成后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不足的单位,由财政补贴到90%。加强人才激励保障,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等25项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要求试点医院每年提取不低于5‰的业务收入作为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结合代表提及的建议,协调市医保局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在首批试点医院开展实际付费基础上,总结推广我市DRG付费国家试点的经验做法。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精神,2022年正式启动重庆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

(二)落实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评估,科学运用评估成果。二是修订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

(三)强化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评估结果运用。一是对评估获得当年年度前十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颁发“年度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证书”。二是将当年年度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评估结果推荐给市医保局,作为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申请项目收费定价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四)优化全市三级医院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全市三级医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措施,以全面预算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为核心,以全成本管理和绩效管理为工具,加强对医院人、财、物、技术等核心资源的科学配置、精细管理和有效使用。二是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主导的投入政策,细化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措施,逐步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三是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财政投入、医保基金支付、绩效总量核定等政策挂钩机制,提升公立医院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效果评价。市医改办牵头制定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内涵建设质量,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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