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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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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302号

龚致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减轻基层医务工作者压力的建议》(第074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落实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冲锋在前、英勇奋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大贡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制定政策,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让广大医务人员感到温暖、受到激励,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多措并举,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一是落实五项待遇。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政策,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各项待遇落实落细。截至目前,落实抗疫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一次性慰问金、乡村医生参加疫情防控补助等5项待遇,累计发放金额约5.5亿元,其中财政保障资金3.2亿元,保障率达60%。二是推动三项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三项薪酬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扎实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67家试点医院每年年人均收入较上年度提高10%以上。稳步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两步走”方案,第一步,参照全市高校超额绩效平均水平核定超额绩效;第二步,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超额绩效平均水平核定超额绩效,并建立同步调整机制,切实改善公共卫生人才薪酬待遇。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按不超过单位上年盈余的60%提取奖励基金用于增核超额绩效,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追加绩效工资总量,用于设立全科医生津贴,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向家庭医生团队发放的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三是创新制定一项政策。2021年9月9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向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和保障任务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发放报酬的通知》,向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和保障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发放报酬,激励广大医务人员持续担当作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

(二)落实职称优惠政策,惠及医务人员。

政策明确,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一是医务人员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形成的专项报告、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等可以作为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成果;二是医务人员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2020年,共计1210名医务人员享受该优惠政策;2020-2021年,共计341名获得省部级抗疫专项表彰的医务人员通过特殊人才通道获评高级职称。

(三)建立长效机制,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

为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2021年8月19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保障工作条件、维护身心健康、落实待遇职称政策、加强人文关怀、创造安全执业环境、弘扬职业精神等六方面建立20条举措,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政策措施。新华社、健康报、重庆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令广大医务人员倍感温暖、倍感振奋,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

 二、关于相关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基层医疗工作者减轻精神压力”的建议。

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着重从保障工作条件、维护身心健康、创造安全执业环境等方面,减轻医务人员工作压力。一是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为医务人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条件。完善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建设,配齐必备的办公用品和休息必需品,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场所、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在生活用品方面加强对女性医务人员的关怀。二是维护身心健康。统筹调配卫生人力资源,保障医务人员合理休息休假时间;按照规定为医务人员安排带薪年休假,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为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医务人员增加带薪休假天数,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三是创造安全执业环境。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平安诊疗环境。

(二)关于“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 用于政策性亏损补偿”的建议。

一是财政保障方面。2020—2021年,全市投入资金近130亿元,用于患者救治、防控人员补助、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及储备和防控体系建设。安排资金近30亿元用于新冠疫苗采购,有力保障了我市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守护天使”关心关爱项目,褒扬医务人员牺牲奉献先进事迹,表彰、奖励救死扶伤先进个人等,以解除医务工作者后顾之忧,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投入卫生健康事业。

代表提出的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的问题,市财政每年除了通过基本公卫和重大公卫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约30亿元以外,还通过临时专项等方式追加安排专项资金。在疫情爆发期间,市财政局配合市医保局建立预拨机制,对定点救治医院、后备救治医院等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二是职称晋升方面。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探索有效路径,促进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分类评价,发挥职称制度激励导向作用。“四取消四注重”,取消对全科医生的计算机、外语、论文、科研申报条件要求,更加注重全科医生的医德医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药费用控制情况;“三打破三不受限”,打破学历、资历和岗位限制,引进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全科医生不受岗位限制,长期扎根基层的全科医生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岗位限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限制;“两单独两定向”,单独设置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标准,对全科医生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一个出口”,对取得全科医学高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5年的,可交流到区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提高岗位比例,拓宽晋升通道。从2015年起,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由0.3:2.5:7.2提高到1:4:5,高于全国和我市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控目标,畅通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

(三)关于“制定了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加强心理疏导”的建议。

一是建立医务人员心里危机干预和疏导机制。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明确要求,要为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队伍,按人员比例配备心理医生,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干预和疏导;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和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及时采取心理援助措施,疏解医务人员心理压力。加强心理健康科普材料制作使用,对医务人员在内的有关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科普宣教。

二是组建医务人员心理干预组。2020年2月,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4号),组建了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专家组设有医务人员心理干预组、患者心理干预组、疑似患者心理干预组、密切接触者心理干预组、公众心理干预组等5个工作组,其中以重医附一院况利教授为组长的医务人员心理干预组负责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的实施和指导,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医务人员少心理危机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针对代表提出的“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容错纠错机制”建议,因医务人员行业特殊性,医务人员的工作与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调研,进一步论证建议的可行性。

二是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指导区县财政统筹现有财力做好相应工作保障,切实减轻基层医务工作者负担。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针对基层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特点,努力使职称评价标准、评价方式更加公平、科学、合理。采取典型推广、调研督导等方式指导区县抓好绩效工资各项政策的落实。

三是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的调研,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心里危机干预和疏导机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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