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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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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279号

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疾控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55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心。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疾控体系建设,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疾控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决策部署,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短板,将完善疾控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研究事项,积极谋划“十四五”疾控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推动疾控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健全疾控体系,强化能力建设。一是积极开展调研。近两年先后开展全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等多项调研,多部门赴上海市、江苏省等先进省市调研省级疾控体系能力建设,形成系列调研报告。印发《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疾控体系规划厘清思路。二是谋划疾控体系整体发展。印发《关于开展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22〕26号)、《关于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渝医改〔2021〕6 号)。明确5年内建设三甲疾控机构5-10家,所有区县疾控达到二级水平,对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强化能力建设。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累计财政投入428亿元,其中用于公共卫生支出78亿元,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投入9亿元。2020—2021年,全市投入资金近130亿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患者救治、防控人员补助、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及储备和防控体系建设。安排资金近30亿元用于新冠疫苗采购,有力保障我市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利用亚投行贷款项目、中央补助项目资金、市级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资金、抗疫国债等资金,不断健全疾控服务体系,P2实验室实现所有区县疾控中心“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疾控机构业务用房总面积26.8万平方米,较2015年增加3.14万平方米;能力方面,检测项目、能力大幅提升,市疾控中心检测项目1524项,区县疾控115-812项(平均为382项),与上海等发达省市基本相当。区县疾控较2015年提升近100项,并在区县常规水质监测能力、核酸检测能力、分子生物学检测等重点检测项目上实现“3个全覆盖”。四是推进疾控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疾控信息化建设。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疾控信息平台,建成覆盖全市的免疫规划、传染病监测、慢病管理、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监测、学校卫生等信息系统。覆盖2000余家医疗卫生单位,实时汇聚疾病报告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数据,高效支撑超常规7倍量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疾病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业务协同共享和数据互联互通,打通60余家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时交换职业病体检和传染病报告数据。向“渝康码”、公安、社保、区县共享疫苗接种数据,向国家及市疫情防控管理平台上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数据,疫苗接种、职业病体检、死因登记、核酸检测、传染病报告等数据实现与国家系统的数据交换;心脑血管病监测、食品安全管理、职业病申报等数据正在与国家系统进行对接测试。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探索建立符合公共卫生特点的薪酬制度。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渝卫发〔2020〕61号),合理确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水平,逐步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超额绩效平均水平核定超额绩效,建立同步调整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公共卫生机构取得的事业收入可作为超额绩效的经费来源。二是探索符合公共卫生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采取高级研修的方式,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允许不设招聘开考比例,可采取考核招聘;对基层一线所需紧缺优秀公共卫生人才,可按规定申报特设岗位予以聘用;鼓励重庆医科大学等医学本科院校为乡镇(社区)一线定向培养本科以上疾病预防专业毕业生;鼓励培训和选派医务人员从事疾控工作。三是探索完善人事编制制度。2007年和2010年先后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2012年再次提高标准,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足额核定了编制。2018年,为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市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区县事业编制周转制度,对区县通过自身调剂仍难以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编制需求的,通过全市统等周转编制予以解决。2020年,市委编办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县加大疾控机构整合力度,健全完善机构设置,强化职责任务,一次性核增疾控机构编制2347名,达到常住人口万分之1.75要求。在区县域医共体试行“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等,以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

(三)缩小区域差距。根据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域定位、辐射范围、人口情况以及机构发展状况等,在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初步布局一批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拟定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检测参数800项的建设规划。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累计向渝东南、渝东北地区拨付1.5亿重大传染病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疾控机构能力提升。单独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向大渡口、江津、梁平、巫山、酉阳、彭水等6个区县拨付1200万用于疾控机构建设。拨付财政资金16亿元支持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三峡公共卫生应急医院、渝西公共卫生应急医院、武陵山公共卫生应急医院四所应急医院建设。

二、下一步打算

关于您提出的目前我市疾控体系改革发展过程当中存在的设施设备差、人才队伍缺、服务能力弱等短板弱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实施等级疾控中心创建,深入推进医防融合,切实完善疾控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卫生保障。

(一)加快健全疾控体系。一是建体系。落实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等级疾控机构建设两个实施意见,打造“市-区域-区县”三级疾控体系,创建1-2家三级疾控机构,5-10家二级疾控机构;力争实现公立精神卫生中心区县全覆盖,创建1-2家三级精神卫生机构。二是提能力。实施疾控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疾控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再建100个数字化接种门诊,推动疾控实验室能力建设,检测参数平均提高20项以上。全面推进市级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建设,打造一批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疾病防治专科群,培育2022年市级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学科)5-10个。全面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持续推进精神卫生医师转岗培训和现场流行病骨干培训;探索实施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三是推动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公共卫生大数据平台,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救治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和救治一体化协作,将“智慧+”融入疾控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完善人事编制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指导区县落实《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要求,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编制;拟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强化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编制配备要求。在符合编制管理政策前提下,坚持盘活存量与创新管理相结合,根据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强对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保障。建立疾控紧缺人才绿色引进通道,结合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加强疾控机构编制保障,适当提高疾控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二是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健全疾控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建立与外省市及高校等机构合作培养、柔性引进的制度体系;继续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设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推动医防融合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疾控中心和医院互派工作制度。三是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持续稳定加大财政对疾控体系的投入力度,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保障基础设施设备等发展建设经费;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支出标准,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根据服务任务完成及绩效考核情况,加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以适应全市人群健康及危险因素监测评估需要。四是完善绩效政策。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待遇保障,建立以公益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人才评聘管理和分级分类岗位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向关键领域倾斜,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落实疾控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和“两个允许”,疾控机构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委托性监测等有偿技术服务,所获收益可作为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

(三)强化疾控机构均衡发展。一是推动防治中心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市和区县两级的肿瘤防治中心、近视防控中心、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等,形成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二是均衡建设等级疾控机构。分区域分层次布局全市等级疾控机构,形成上下协同、功能互补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在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遴选6所区县疾控机构建设三甲疾控机构,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疾控机构积极申报建设三甲疾控机构。全面推开疾控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区县疾控机构均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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