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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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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303号

符明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尽快推进我市社区医养结合的建议》(第0497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1年底,重庆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699.92万人,占总人口的21.75%。为推进医养结合有效衔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可及的健康养老服务,全市完善“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等4种主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基本形成“高端有供给、中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体系。

(一)加强错位协同发展。立足自理、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差异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厘清医养结合不同模式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引导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办养”机构以服务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提供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养办医”机构侧重以服务自理、轻度失能(失智)、慢性病老年人为重点,提供基本养老、预防保健、康复护理服务,推进建立多层次医养结合形态。同时针对重庆医养结合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明确“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1+4”五位一体重庆特色医养结合工作思路,提出“认识要正确、界线要厘清、资源要匹配、措施要完善、服务要精准、队伍要专业、监管要到位”“七要”工作方法。

(二)加强科学合理布局。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相关“十四五”规划,在市委五届九次全会中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医养服务”;《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完善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到2025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50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

(三)加强普惠优质供给。一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渝中等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居家老年人购买12项基本养老服务。江北纳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区,渝北等地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供35项基本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活动1.6万余场。探索家庭养老床位,支持主城中心区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二是加强服务机构建设。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全托床位,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周期托养照料服务,新增护理型床位7372张。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全市可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门诊、巡诊、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服务的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共116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签约1353对。三是拓展医养服务内涵。以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卫项目为抓手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健康体检和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1.19%。组建8605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四是强化信息化赋能。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支撑,依托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提供线上服务13.6万人次、线下居家护理服务4.7万人次。

(四)加强政策要素配套。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支持。落实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医养结合机构,对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市级层面出台建设补贴、税费减免等举措,主城各区普遍建立运营补贴制度,给予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0万元/年、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5万元/年的运营补贴。二是加强医保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并按协议管理,参加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定点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是探索长护险制度。加快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进度,自原4个试点区县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按照“先职工、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开”原则对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服务项目及标准的费用进行补助,提高重度失能人员生活品质,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对当下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人健康服务支撑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委将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契机,从促进医养结合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有效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促进老年人获得专业规范、方便可及、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准确研判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吸纳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将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等纳入其中,明确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布局打造社区型医养结合机构等目标任务,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对发展社区医养结合的纲领性、指导性作用。

(二)强化服务质效提升。争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动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结成联盟,促进协同发展。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遴选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创建。强化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提高优质高端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推进13个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开展远程服务试点。

(三)强化保险制度支撑。加强对区县医保部门总额预算工作的指导,根据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收治病人特点,结合医疗费用发生实际,针对性制定相应的总额考核指标和医保预算额,重点针对医养结合机构的住院床日、次均费用等因素对考核指标和医保定额等进行研究。持续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筹资结构,实行国家失能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保障项目,探索将居民一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畴,有效减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的家庭护理开支、满足其基本护理需求。

(四)强化工作协调联动。深入落实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经验座谈、组织联合调研等形式协调解决医养结合工作存在的“中梗阻”“拦路虎”,统筹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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