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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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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289号

米建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医养结合的养老社区建设的建议》(第0436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全市“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为重点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逐步完善,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73家、床位5.04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1855对;打造“中心带站”联合体136个,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站1268个,推动形成街道社区“一网覆盖、一体服务”联网运营模式。

(一)健全政策体系“重导向”。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编制《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50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二是明确发展目标。会同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全市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要求每个区县都要设置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三是支持社会参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明确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

(二)细化配套措施“促落实”。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深入落实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共计11个区县、18个项目获得近90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市级层面出台建设补贴、税费减免等举措,主城各区普遍建立运营补贴制度,给予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0万元/年、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5万元/年的运营补贴。二是加强医保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并按协议管理,参加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定点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是探索长护险制度。加快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进度,自今年起试点由原4个区县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按照“先职工、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开”原则对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服务项目及标准的费用进行补助,提高重度失能人员生活品质,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三)优化健康服务“增质效”。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引导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拓展服务功能,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通过举办门诊部、医务室、护理站等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整合,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签约服务。全市可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门诊、巡诊、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服务的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共116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签约1353对。二是做实公卫服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健康体检和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管理服务。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1.19%。三是做实家医签约。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以高龄、失智、失能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重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的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使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慢病有管理、疾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目前组建了8605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培优康养人才“强支撑”。一是加强政策支撑。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将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社会劳动者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支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加强养老专业人才培育。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10所本科院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16种专业,在校本科生1.4万余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开设社会工作、预防医学、护理学等15种专业,在校专科生2.5万余人。三是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开拓老年医学人才继续教育新路径,实施首届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委托重医附一院组织110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采取“理论+实训”脱产学习形式不断提升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1500名医养结合人员开展线上能力提升培训。多部门联合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20—2022年共培训健康照护、养老服务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20万人次。试点开展养老机构与高职院校定向培养机制,10所大中专院校与12家养老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合作协议,每年定向培养人才约1000名。三是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和健康照护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新职业以及照料老年人、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保健按摩、康复调理等专项职业能力全部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2019年以来开展相关补贴性培训9万余人次,补贴资金1.3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强化医养结合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准确研判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吸纳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并将推进医养结合相关工作任务和举措纳入其中,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对医养结合的纲领性、指导性作用。

(二)着力增强医保政策支持。加强对区县医保部门总额预算工作的指导,根据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收治病人特点,结合医疗费用发生实际,针对性制定相应的总额考核指标和医保预算额,重点针对医养结合机构的住院床日、次均费用等因素对考核指标和医保定额等进行研究。持续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筹资结构,实行国家失能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保障项目,探索将居民一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畴,有效减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的家庭护理开支,满足其基本护理需求。

(三)着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效。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大力争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发挥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庆分中心作用,动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结成联盟,促进协同发展。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遴选一批医养结合能力突出、服务范围广泛、效果明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创建。强化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提高优质高端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推进13个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开展远程服务试点。

(四)着力夯实医养人才支撑。加快适应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老年群众健康需要,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争取培训项目,依托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载体持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指导相关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院开设康复、护理、养老等领域的专业培训。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畅通医养人才发展通道。

感谢您对全市老龄健康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社区作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的“枢纽站”,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的重要环节,我们将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持续织牢织紧老年人健康服务支撑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补足补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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