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2〕292号
田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老年医学科发展的建议》(第0252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855号)(以下简称《指南》),指出老年医学科主要收治患老年综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指南》明确了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运行、人员配备、科室管理和质量监管等方面要求,对各省市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老年医学科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国家现行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中,尚无“老年医学科”这一独立的诊疗科目,对应的是一级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下的二级诊疗科目“老年病专业”、“老年病科专业”。目前,我市共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169家(含在渝部队医院)。其中,诊疗科目中核准了“老年病专业”、“老年病科专业”的医院有98家,占比57.99%。
重庆市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多部门协同配合,将老年医学科建设纳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重点任务加以推进,持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切实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
一、高位推动,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统筹谋划
(一)强化政策引领,全面推动老年医学科建设。一是将老年医学科建设作为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工作任务。2019年11月,市政府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渝府发〔2019〕29号),提出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到2020年、2022年和2030年,要求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不低于45%、50%和90%。支持高等院校等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多层次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老年医学的科研水平”。我市已将老年医学科的建设纳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监测评估范围,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区县扎实推动老年医学科建设,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二是将老年医学科建设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2021年2月,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渝府发〔2021〕6号),要求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供给,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要求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55%。
(二)加强设置规划,切实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一是将老年医学科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12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卫发〔2021〕62号),提出要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力度,依托市老年病医院、市中医院及重医附一院老年医学科,推进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庆分中心建设。二是将老年医学科建设纳入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2年1月,呈请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2〕6号),推动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医院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医疗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设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庆分中心,加快市十三人民医院(市老年病医院)迁建,建设一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每个区县建设不少于1个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县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
二、部门协同,全面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发展
(一)强化协同联动,全力推动老年医学科建设。一是部门联动协同推进。2020年6月,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1〕62号),要求统筹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协同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共同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发展。在主要任务中,将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作为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核心内容抓实抓细,要求到2022年建成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二是川渝合作协同推进。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市卫生健康委加强与四川卫生健康委的协同联动,促进川渝两地优质老年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全力支持重医附一院成功创建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不断提升老年疾病研究与诊疗水平。三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将老年科建设工作纳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项目,组织市级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现已创建老年科(全科)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5个(分别是重医附二院、重庆市云阳县人民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涪陵中心医院、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老年科)。四是以考促建强发展。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建设完成比例纳入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派出13个督导组对各区县和市属医疗机构完成情况进行年终实地督查考核,推进各区县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
(二)强化队伍建设,抓实老年医学科人才培养。我市高度重视老年医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多措并举,积极支持老年医学人才队伍培育发展。一是加强高校人才培养。市教委鼓励指导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重庆健康职业学院等24所高职院校,积极开设护理、社区康复、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53个相关专业点,每年为社会培养老年医学服务相关人才近1万余人。二是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重庆市2021年度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重庆市2021年度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相关工作,统筹组织全市61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24家医养结合医院共计110名医护人员在市级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全方位多维度提升医务人员对老年疾病的处理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切实强化老年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支持老年医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市人力社保局建立了老年医学科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在我市卫生技术(内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单独设有置老年医学专业评审专家组,负责评价老年医学专业技术水平。同时,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发展特点和需要,在本单位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晋升老年医学专技人才的聘用岗位等级;支持对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老年医学专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不受用人单位的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四是加强老年医学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3号),提出了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提高包括老年医学科在内的技能人才待遇。开展老年医学科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发布《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将医疗辅助护理、母婴护理等列为非常紧缺职业(工种)予以补贴,增强养老产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科相关专业,目前全市技工院校均开设了养老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保健按摩、康复保健等专业,积极培养老年医学科相关专业技能人才。同时,做好老年医学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发了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照料老年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组织开展了重庆市健康养老暨生物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设立健康与社会照护、健康管理、护理、养老护理、药品营销等项目,选拔使用老年医学科技能人才。
(三)积极探索试点,推动长护险和DRG付费改革。一是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市医保局于2017年在我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巩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力求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2019年5月1日,我市在大渡口区、巴南区、石柱县、垫江县正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从2022年1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实现地域全覆盖。失能评估标准统一按国家标准执行,实现了全市通办,全市参保人可在市内就近申请失能评估和享受护理待遇。二是稳步开展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作为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城市,我市在研究制定DRG细分组时,高度重视老年人群体疾病特点,结合历史数据充分考虑同类病例同类治疗方式、病例个体特征不同、并发症或合并症等因素,制定出DRG细分组792个病组。2021年12月,4家试点医疗机构正式开启DRG实际付费,试点医院反映运行效果良好,有效激发了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的内生动力,DRG支付方式改革成效初步显现。4家试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床日、次均住院费用、患者个人自付金额较付费前有所下降,有效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4家试点医疗机构总体收入补偿比均超过100%,整体收益较付费前有所提升,医保基金支出增幅也控制在合理范围,总体实现基金可持续发展。
三、补齐短板弱项,助推老年医学科更好发展
重庆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省市,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701.04万人,占总人口的21.87%,排名全国第五,其中65岁以上常住人口比重达到17.08%,高居全国第二,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就老年医学科建设而言,总体上还存在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投入力度不足、学科吸引力不强、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较弱等问题。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党委政府,全力推进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全力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进一步开展老年医学科发展调研,全面掌握全市老年医学科建设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为老年医学科发展“把脉问诊”、“寻方问药”。市卫生健康委将严格按照《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属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实现到2025年全市6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
(二)全面提升老年医学科诊疗能力。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同时,充分利用好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将老年医学科纳入市级临床重点评审范围,督促引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面提升老年医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
(三)进一步加强老年医学科人才培养。市教委将积极引导高校专业建设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和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2022年度专业设置中加快设置急需紧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针对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将大力支持市内医科院校加强老年医学课程建设,推动临床医学专业课程改革创新,提升医学生人文素养和临床技能,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本科高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护理、康复、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或课程。同时,市人力社保局将积极引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强化专业建设,扩大老年医学科技能人才培养规模,鼓励用人单位进一步强化老年医学人才的引进、培育、评价和使用,促进我市老年医学科事业持续发展。
(四)持续推进长护险和DRG付费改革。市医保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待遇保障范围,探索将居民医保参保人纳入长护险范畴。下一步将在首批试点医院开展实际付费基础上,总结推广我市DRG付费国家试点的经验和做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