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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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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358号

吴晓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配备核酸采样安全方舱的建议》(第015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核酸采样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核酸采样人员储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督促各区县建立采样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加强采样人员储备,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护理人员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医务人员熟悉掌握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技能。目前,全市已储备采样人员8.7万余名,基本达到国家最新要求。

(二)建立采样人员市内调度机制。由于各区县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区县采样人员暂无法达到国家最新要求。对此,市卫生健康委建立采样人员市内调度支援机制,组织各区县建立100-300人采样支援队伍。一旦有突发疫情,做到24小时应急响应,2小时内集结出发。

(三)做好采样人员后勤保障。一是建立采样人员轮替机制。原则上采样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为2-4个小时,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确保采样人员得到充分的休息。二是指导各区县做好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后勤保障。要求各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考虑极端天气,督促辖区核酸采样点做好冬季保暖、夏季降温等后勤保障工作。三是加强采样人员院感防护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采样人员配备适当的医用防护物品,确保采样人员安全。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调研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2020年至2021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近130亿元,主要用于患者救治、防控人员补助、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及储备和防控体系建设。2022年安排4.3亿元用于疫情防控日常支出,为做好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根据1月11日市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和《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实施预案》,安排市级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1亿元,用于应对处置中心城区突发聚集性疫情防控。

(二)全市核酸采样方舱配备情况。2020年,全市统一采购了100台核酸采样方舱,并分发到41个区县,大部分区县直接分配至辖区疾控机构,南岸区等少数区县分配至辖区医疗机构。部分区县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购了少量的核酸采样方舱。

(三)全市核酸采样点分布情况。目前,全市现有日常核酸采样点约1600余个,覆盖了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少数公共场所,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约1.45万个。日常核酸采样点工作环境一般设置在医疗机构内,保暖降温等设备配置保障总体到位,有较好的工作环境。在公共场所设置的便民采样点一般为临时搭建,后勤保障相对不足。

(四)采样方舱仍需消耗防护物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样方舱的使用并不能替代或降低防护物资使用标准。在采样方舱内的医务人员仍然须严格按照院感有关工作要求穿戴防护服、医用口罩等。

三、关于建议的回复

经了解,目前核酸采样方舱单价大约5万元/台。若在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备核酸采样方舱,累计需7.25-14.5亿元左右。若在医疗机构以外的日常采样点配备核酸采样方舱,累计需要700-1100万元。考虑到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备的核酸采样方舱的使用频率和成本,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配置核酸采样方舱可行性相对较低。因此,建议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鼓励在公共场所设置的日常核酸采样点采购适量的核酸采样方舱,更好地保障采样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同时,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核酸采样方舱日常使用管理,确保方舱正常使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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