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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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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266号

田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涪陵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建议》(第0120号)收悉。经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支持引入医学高等院校落户涪陵

在涪陵区布局一所高等院校,符合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对进一步优化我市高等院校布局起到积极作用。目前,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合太极集团、太极医药研究院等在涪陵区举办民办非营利性质的“重庆中医药职业学院”(暂定名),拟开设中草药栽培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相关专业。市教委积极支持,统筹考虑涪陵区医药产业优势,在涪陵区现有办学条件及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将依程序将此设置项目纳入全市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中上报教育部审核。

二、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结合重庆跨省市就医、群众就医需求较高的部分专业和学科,充分考虑区位布局和专科协同发展等因素,对涪陵区创建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给予大力支持。一是支持涪陵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累计支持涪陵中心医院建设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在主城新区中居数量第一。二是支持涪陵区医学学科建设,促进提高临床服务能力,共支持涪陵区建设市级医学重点学科87个、区域医学重点学科96个。

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正在制定十四五期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拟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精品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3个类别共150个左右市级专科项目,建设250个左右区县级专科项目。打造优势专科,冲击国家先进水平,重点充实壮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打造西南地区专科医疗高地,指导支持区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发展,培育新的专科增长点。

三、支持重庆大学涪陵医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2021年,国家新增重庆等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范围。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相关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积极会商市发改委,支持涪陵区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是市发改委将在《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中明确“依托区县三甲医院,在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等地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为涪陵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提供政策依据。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相关工作安排和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指导涪陵中医院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布局,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继续支持涪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争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布局和资金支持。充分考虑区位布局和专科协同发展等因素,对涪陵区创建临床重点专科给予必要支持。推动涪陵不断完善社会领域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实现战略定位目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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