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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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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218号

朱炳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的建议》(第0011号)收悉。经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一是出台医联体建设规划。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体系建设。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充分调动社会办医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入各类医联体。目前,1家民营机构牵头成立肿瘤医院专科联盟,173家次医疗机构加入了各类医联体。二是制定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评估方案。将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区域资源共享情况和医联体内通过专家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发挥技术辐射作用情况纳入评价体系,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推进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着力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医疗联合共同体总数增加至341个,城市医疗集团28个,县域医共体149个,专科联盟106个,远程医疗协作网88个,实现区县全覆盖。

(二)强化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形成统筹技术支持、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利益分配等,责权利明晰、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2021年,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指导下级单位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数量716个,上级医疗机构下派专业技术人员28403人次,下级医疗机构上派进行人员5227人次。

(三)落实《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我委贯彻落实《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时修改调整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对医师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机构数量不作限制,充分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民营机构医师人力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截止2021年底,共办理市内多执业机构备案的医师共7259人。

(四)实施远程医疗服务。统筹建设区域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为基层、民营机构提供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服务。我市远程医疗已经覆盖100%的区县、70%以上的乡镇,年服务患者200多万人次。

(五)整合共享区域医疗资源。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5个检验项目、50个影像检查项目在同级医疗机构内、下级对上级医疗机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结果互认。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中心、病例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模式。

(六)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021年医疗护理“三基三严”大比武活动,24家民营医疗机构约900名医务人员参加。有效强化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训练和能力素质建设,筑牢医疗护理质量基础。

三、下一步计划

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构建更加合理的分级诊疗格局,积极发展紧密型医联体,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多措并举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下沉。鼓励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二是指导地方落实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医疗资源,网格化组建医联体,补足分级诊疗体系短板,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统筹推进区域内医疗信息平台建设,以医联体为单元实现医联体内医疗信息共享。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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