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1〕270号
席家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916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疾控工作的关心。经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疾控体系建设,尤其是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疾控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决策部署,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短板,将完善疾控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研究事项,积极谋划“十四五”疾控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推动疾控体系跨越式发展。
(一)健全疾控体系,强化能力建设。一是积极开展调研。2019年—2020年先后开展全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等调研,多部门赴上海市、江苏省等先进省市调研省级疾控体系能力建设,形成系列调研报告;制定印发《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疾控体系规划厘清思路。二是起草《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20年2月立项,完成调研、起草工作后,于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三是强化能力建设。积极利用亚投行贷款项目、中央补助项目资金、市级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资金、抗疫国债等资金,不断健全疾控服务体系,实现区县常规水质监测能力、核酸检测能力、艾滋病检测咨询3个全覆盖。四是推进疾控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在用的疾控业务应用系统,由中央垂直部署的有34个,自建或市级统筹建设的业务应用系统有3个,建成覆盖全市的免疫规划系统,按时完成国家计划免疫信息系统建设试点任务,实现与国家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二)加强联防联控,推动医防融合。一是抓外部联动。市政府建立防治重大疾病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贯彻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多部门联合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癌症防治等系列子行动;联合政法等部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纳入“防范化解风险”季度调研内容;召开多部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年度工作会,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二是抓内部联动。出台《关于推进区县域医共体医防融合发展指导意见》,打造“两部一馆一专区”,构建“125”医防融合新格局;以区县域医共体“三通”为抓手,有力推动分级诊疗,试点区县扩大到25个,试点10种慢性病上下级用药衔接。在3个区县试点探索重大疾病医防结合工作模式,依托“城市改变糖尿病”项目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三位一体”协作机制,落实全程健康服务管理。三是抓区域联动。每年召开4个片区区域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会,针对重点地区分别召开重大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和地方病)研讨会,为一地一策、区域联防、精准防控提供思路;依托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川渝协作机制,强化川渝联防联控。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探索建立符合公共卫生特点的薪酬制度。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渝卫发〔2020〕61号),合理确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水平,逐步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超额绩效平均水平核定超额绩效,建立同步调整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公共卫生机构取得的事业收入可作为超额绩效的经费来源。二是探索符合公共卫生特点的培养制度。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采取高级研修的方式,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允许不设招聘开考比例,可以采取考核招聘;对基层一线所需紧缺优秀公共卫生人才,可按规定申报特设岗位予以聘用。鼓励重庆医科大学等医学本科院校为乡镇(社区)一线定向培养本科以上疾病预防专业毕业生。鼓励培训和选派医务人员从事疾控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健全疾控体系。一是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国家疾控体系改革总体部署,推动市委、市政府尽快出台全市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政策文件,重点突出疾控机构的法制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明确区县政府责任,机构行政级别与职能职责、全额保障机制与绩效管理、人员编制配置标准与职称比例、信息化建设与部门数据共享等问题。二是加快推进《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结合《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加以完善,力求立法解决问题,按时保质地完成此次立法任务,切实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责法制化。三是大力实施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十四五”疾控事业发展规划,布局4-6家区域疾控中心,明确区域疾控中心承担区域疾病防控、技术指导等职责,形成上下协同的“市—区域—区县”三级疾控网络。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实施等级疾控中心创建,出台建设标准、评价制度和配套政策,建成一批三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启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市级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全面提升疾控能力。五是推动防治中心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市和区县两级的肿瘤防治中心、近视防控中心、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等,形成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完善人事编制制度。强化区县疾控机构的编制配备要求,在符合编制管理政策前提下,坚持盘活存量与创新管理相结合,根据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强对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保障。建立疾控紧缺人才绿色引进通道,结合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加强疾控机构编制保障,适当提高疾控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二是完善培养制度。健全疾控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建立与外省市及高校等机构合作培养、柔性引进的制度体系;设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推动医防融合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疾控中心和医院互派工作制度。三是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持续稳定加大财政对疾控体系的投入力度,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保障基础设施设备等发展建设经费;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支出标准,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根据服务任务完成及绩效考核情况,加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以适应全市人群健康及危险因素监测评估需要。四是完善绩效政策。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待遇保障,建立以公益为导向、实绩为核心的人才评聘管理和分级分类岗位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关键领域倾斜,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落实疾控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和“两个允许”,疾控机构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委托性监测等有偿技术服务,所获收益可作为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
(三)加快建成全市疾控信息平台。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多部门数据资源的汇集、调用和应用协同,建成联通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应急管理、传染病、免疫规划、慢病及危险因素、职业病防治、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实验室管理、病媒监测、地方病、食品安全、精神卫生、结核病防治等业务系统,汇集各类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能够实现多源数据、多点触发的智能监测预警预测的智慧疾控大数据平台,发挥支撑政府决策和服务民生的作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