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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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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356号

刘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几点建议》(第0478号)收悉。经与市委政法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市邮政管理局、重庆铁路办事处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一)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在机场口岸组建工作专班,不断优化入境人员防控措施,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闭环管理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航重庆地区国际运行机组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国际运行机组人员管理措施和入境旅客闭环健康管理。

(二)开展专项督导。组织联合督导组多次到江北国际机场和万州、黔江、巫山等区县以及渝中、渝北、两江等市级集中隔离酒店进行现场督导,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政策落细落实。

(三)严防境外物品疫情输入。坚持人物同防,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组织制定《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技术方案》,指导督促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推进落实《重庆海关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防控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合作协议》。

(四)强化溯源。设立8个监管首仓,加大“渝溯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推广使用,凡是无“三证一码”或所载信息不全的,一律禁止销售和使用,加强市市场监管、海关、口岸物流部门的对接,及时获取进品贸易商相关信息,强化对经营者录入数据的日常维护,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人物同防,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常态化疫情监测措施、科学精准处置苗头疫情,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

二、强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措施

(一)完善农村疫情指挥体系。先后出台《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区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二)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减少人员流动,引导群众就地过年;减少人员聚集,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强化返乡人员排查;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定期对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在农村地区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三)强化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全员培训;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发热筛查点)建设标准。印发《关于推进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建设的通知》,规划建设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示范中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规范基层医药机构诊疗服务行为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0﹞72号)和《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法﹝2020﹞1号)有关要求,提升服务能力,规范诊疗行为,严格院感防控,切实落实“四早”。

(一)组建两支队伍。按照“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最新要求,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和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两支队伍。

(二)强化知识培训。出台《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网络在线培训的通知》,依托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通过乡村医生例会、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管理平台)、好医生网、华医网等多种途径,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实际操作培训、新冠肺炎防控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处置能力。组织编制《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确保村医人人都清楚“干什么”“怎么干”。

(三)完善预检分诊。所有基层机构设置预检分诊点,对前来就诊患者坚持做好体温测量、旅居行程流行病学史询问和行程健康码查验三件事,方可进入机构就诊。村医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按照《村卫生室发热等可疑患者闭环管理流程》,引导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检查治疗。

(四)主动开展巡回诊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报告,对发热等可疑患者立即转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对购买退烧止咳药的村民要详细登记、追问病情,主动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讲解。

(五)做好患者引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预检分诊发现发热患者,按照指定路线由专人引导至发热诊室就诊,规范开展问诊,进行血常规检测和核酸检测采样,在检测报告出来前要对发热患者采取留观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不断强化基层疫情防控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

(一)加强信息发布。每天在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首发前日0—24时疫情情况;每天及时更新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栏信息;每个工作日在“卫健小宣”公众号转发疫情防控短视频或图片文字;在微信公众号“重庆卫生健康”发布冬春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近期推送疫情防控、流感防控等健康科普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市市民全覆盖发送健康提醒短信。

(二)加强宣传指导。起草《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宣传和舆论引导方案》,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培训新冠肺炎疫苗宣传和公众沟通原则,指导区县和有关单位讲明政策、强化科普、加强沟通、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在门户网站发布“重庆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专家制定发布《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问与答》,并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的沟通协调,联系市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国家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工作动态、宣教知识等。

(三)加强宣传报道。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健康教育、健康科普,有序宣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展,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主流媒体沟通联系,把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等作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宣传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健康科普内容,官微“山城卫宣”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视频,相关微视频通过抖音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市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客户端等累计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宣传新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接种依从性。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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