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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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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338号

张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基层全科护士制度的建议》(第111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的培训问题的建议

为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护士培训学习,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护理能力,我市自2015年和2016年起,依托重医附一院和涪陵中心医院,分别开设了社区护士和基层护士的专科培训基地,招生范围主要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基地的规范性、系统性培训,全面提升了受训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群众在基层的就医感受逐年提高。

二、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的建议

2019年,我市在基层全科医生职称改革基础上,全面推进基层专科医生、药学、护理、医疗技术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我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畅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一是实行“两定向,两单独”。基层卫生职称为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量身定制,取消对计算机、外语、论文、科研硬性要求,注重考察医德医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情况,实行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仅在基层使用有效,实行定向使用,鼓励扎根基层但不设桎梏,取得定向职称后继续服务基层满8年(基层全科满5年),可向上级机构交流,并可平级转评申报全市通用职称。单独组建基层高评委会,实行单独评审,不再与二、三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同台竞技。二是打破学历、资历和岗位限制。在学历上,只要在基层服务满一定年限,晋升基层卫生正高职称的学历条件从本科放宽到中专,晋升副高职称从大专放宽到中专。在资历上,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以及基层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报考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还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在岗位上,申报和聘用基层全科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三是实施降分免考政策。针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国卫生中级职称考试降5分划定合格线(基层全科降10分),副高考试降10分划定合格线(基层全科降15分),在基层服务满3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含基层全科),可免副高考试,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

三、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的薪酬待遇问题的建议

我市在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含护士)作为重点倾斜群体,出台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实行三项倾斜举措。一是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不超过单位上年盈余的60%提取奖励基金用于增核当年超额绩效。同时,统筹平衡与区县级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关系,对超额绩效低于当地区县级公立医院超额绩效水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核超额绩效时不设增幅限制。这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含护士)提供了更大的激励空间。二是实行特殊激励报酬单列管理。明确规定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向家庭医生团队(含团队中的护士)发放的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争取有利于基层护理队伍职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持续开展提升基层护理人员服务能力的各项专业培训,打通职业晋升通道,强化基层护理队伍建设,鼓励优秀护理人员坚守基层,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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