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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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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231号

李晏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武隆区卫生事业经费投入的建议》(第100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积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2019年7月,我市出台《重庆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4个方面明确中央、市级、区县三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为三级财政共同支出责任;医疗卫生机构等能力建设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方案》中考虑贫困等因素,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计划生育扶助等共同财政事权事项,中央财政补助80%,我市地方承担的提标增支部分,市与渝东南、渝东北区县按8:2比例分担,相较于市与渝西区县5:5、市与主城区县2:8比例,充分体现了对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倾斜。对不能明确分担比例的共同财政事权事项,或按规定市级应给予补助的事项,市级在资金分配具体过程中,除考虑行政区划、人口、任务量等因素外,还重点考虑了贫困因素,对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给予倾斜。同时,中央及市财政对武隆区的投入逐年增加,如2020年投入9087万元,较2019年投入8591万元增长了5.77%。

二、下一步工作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全市三级医院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卫发〔2020〕43号)精神,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市级专项资金,加大对武隆区转移支付力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医院学科建设、项目建设、设备设施购建等。二是从政策层面加大对武隆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对武隆区卫生健康的投入,推动武隆区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更好地保障武隆当地群众及旅游人士的就医需求。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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