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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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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337号

冉群英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医院评审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秀山县创建一所三级甲等医院的建议》(第08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卫生健康委历来支持秀山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多年来,秀山县各医疗机构为辖区乃至渝东南片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服务。截至2020年底,秀山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47家,卫生技术人员3240人,编制床位3362张,实际开放床位3474张。2020年诊疗总人次244.29万,出院人次12.65万。秀山县人民医院是秀山县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卫生健康委支持秀山县人民医院开展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并将按代表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秀山县医疗卫生规划编制的指导

近年来,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规划引导、项目建设推动方面都极力支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在《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全面建立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建成90所三级医院,每个区县重点办好1—2所综合性医院或中医院”的战略目标。我委将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做好对秀山县医疗卫生规范的指导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秀山县对人才引育的需求,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塔尖”“塔基”人才政策,提高人才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搭建高端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继续举办“重庆英才大会”,开展“百万英才兴重庆引才活动”,帮助秀山县人民医院面向全球招揽高端人才。举办线上线下医药卫生人才专场活动,协助秀山县人民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和鼓励秀山县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人才政策。

三、支持医院开展等级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要求,自2020年起,全国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文件要求进行。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要求有序开展新标准实施运用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三级医院评审指标体系、遴选评价指标、确定赋分规则和权重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三级医院评审工作,届时也可根据巫溪县卫生健康委的实际需求,给予相应指导。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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