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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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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264号

唐华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医药人才储备的建议》(第0698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对中医药事业发展起到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巴渝岐黄工程”等系列人才培养项目,中医药人才队伍获得了较大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市中医药人员数量2.12万人,较2015年增长36.6%,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1万人、中药师2796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40.1%、21.8%。然而,全市中医药人才总体数量不足、人才的分布和结构不合理、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匮乏、缺乏独立中医药大学等问题依然是掣肘全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您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非常好,尤其是加强中医药高等教育方面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全方位加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为推动全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顶层设计。20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开展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鼓励中医药人员服务基层等系列政策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把有关举措纳入《重庆市中医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不断完善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机制。

二是强化中医药高等教育。重庆市中医药学院已在璧山区动工建设,建成后,预计本科在校生总体规模6000人,将补齐我市一直以来缺乏独立中医药学院的短板。开展课堂、课程教学改革,提高中医药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实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建立医学院校与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共同培养的协作机制,支持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师承班,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加大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跟师学习比重。鼓励支持相关高校申报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专业,支持重庆医科大学申报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开展中医学长学制试点工作。支持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优化中医药类专业设置,扩大中医药专业在校生规模。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招生规模,为农村地区培养更多适应群众需求的中医药人才。

三是优化人才成长途径。通过学科专科建设、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等,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团队,在学科建设、科研项目及人才培养项目中给予倾斜。联合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建立一批高质量中医药特色人才培训基地,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完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政策,规范中医(专长)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加大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力度,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大力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技术技能人才。

四是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深化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将中医带徒和师承学习纳入职称评聘内容,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鼓励中医药人员服务基层,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在国家和市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项目评选工作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推荐和支持力度。开展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发现、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相关表彰奖励评选向中医药人员倾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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