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字体:

渝卫函〔2021〕314号

陈联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医疗领域独立生物安全主管部门的建议的提案》(第043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全市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为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市委国安办统一部署,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全市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等12家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生物安全工作。

(二)坚决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为做好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工作,作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积极与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对接,顺利完成2020年坚决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任务。一是加强生物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强化疫情溯源和监测。二是建立完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应用生物技术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安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物安全体系。三是加强生物安全国际合作审批监管。四是普及公众生物安全意识教育。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生物安全协调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生物安全战略研判,完善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运行方式,进一步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一是组建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深入开展2021年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理论研究。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保障协调机制高效运行。三是按照《生物安全法》要求,积极推动区县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成立区县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地方生物安全管控能力。

(二)抓好生物安全任务部门分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的意见》,对标对表进行任务分工,确定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协调并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三)加快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战略性基础性生物资源平台建设。一是围绕新发突发传染病、动物疫病生物安全技术、生物样本规范管理等,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布局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提升我市生物安全防控能力。二是逐步完善平台支撑体系,加强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监管,进一步加强以区县级疾控中心为重点的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投入,做好硬件设施、设备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

(四)开展生物安全科普宣传。《生物安全法》今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按照国家要求,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我委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更有保障的安全感”的需求,坚持点与面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坚持抓宣传与守底线并重,创新内容设计,拓宽活动渠道,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性,组织开展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共筑生物安全屏障的浓厚氛围。

您提出的设置独立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会认真考虑,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适时与编制管理部门沟通,论证设置独立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的可行性。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