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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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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301号

吴桂英代表:

非常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407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对中医药事业发展起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巴渝岐黄工程”等系列人才培养项目,中医药人才队伍获得较大发展,全市中医药人员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全市中医药人才总体数量不足、人才的分布和结构不合理、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匮乏等问题依然存在。您在建议中深入分析了中医药人才培养政策、模式、激励机制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在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政策时予以研究吸纳。

一、关于研究探索中医药教学培养模式的建议

2020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强化中医经典学习,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等举措。同时,市教委相继出台《重庆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重庆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引导高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中医药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持续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建立健全医教协同机制,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市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指导高校进一步完善中医药课程教材体系,研究探索符合中医传承特点的教学培养标准模式。一是整合中医药课程内容,优化中医药类专业培养方案,逐步探索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推进思政课程与中医药人文的融合。二是提高中医学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在中药类专业课程体系中增设中医相关课程,加强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临床中药学等课程教学。三是鼓励参加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逐步实现本科中医药专业学生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全覆盖,纳入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和规范化培训考核体系。

二、关于科学管理的建议

(一)经方超剂量方面。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中药饮片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医师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即可符合相关管理要求。《中国药典》作为国家法典,其修订工作为国家事权,药品用法用量的修订需依据品种具体情况、患者风险/效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研究论证。临床医生可根据用药实际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及其下设中医专业委员会反馈相关研究数据,以改进药典相关规定。

(二)中医医师职称评聘方面。《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对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工作作出部署。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同时,将中医带徒和师承学习纳入职称评聘内容,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鼓励中医药人员服务基层,放宽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

三、关于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的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了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名中医到社区》中医科普养生电视栏目,组织开展中医药法、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技能大赛等系列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10.49%,较“十二五”期间大幅提升。同时,评选表彰了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重庆市名中医、青年岐黄学者和中医药抗疫先进人物等。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和评选表彰,展现了行业风貌,树立了标杆典型,传播了中医药知识,中医药的被认可度大幅提高,全社会“爱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氛围日益浓厚。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吸纳您关于中医药文化宣传方面的建议,不断丰富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一是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开展“四个一批”文化行动计划,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建设,继续办好《名中医进社区》等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品牌,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等公益设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宣传力度,促进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二是评名医树典型。启动新一批重庆市名中医评选工作,研究开展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树立中医药行业标杆典型。三是加大行业综合监管力度。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应用“互联网+”信息化监管方法开展综合监管,充实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假借中医名义的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执业行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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