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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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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296号

宋玮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开展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建议》(第0367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的发展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是国家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教育部直属重庆大学的直属医院,部分重点学科项目在全市乃至国内达到先进水平,辐射渝、鄂、川、陕,承担着周边23个区县公共医疗救治任务,在区域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支持该院发展,特别是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持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渝东北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逐步下放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根据《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2018年,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我市下放高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05号),明确“向市级三甲医院、教学医院下放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权。具备条件的医院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可申请组建相应高级职称评委会,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2020年9月,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77号),向8家市属三甲、教学医院下放了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按规定负责本单位的卫生技术医、药、护、技等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不含“绿色通道”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2021年,我们将对8家试点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开展不规范的,将依据不同情况作出限期整改、暂停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职称评审权等处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政策要求进行研究论证,新增纳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范围。

三、指导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做好承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准备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结合代表建议,两部门于2021年3月23日赴重庆大学三峡医院进行了调研、考察,并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工作交换了意见。经研究,目前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特别是岗位管理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再次论证,积极将该院纳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单位。当前,该院可做好承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前期准备工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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