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1〕349号
李青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大渡口区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布局的建议》(第02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卫生健康委支持大渡口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多年来,大渡口区医疗机构为辖区内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服务。截至2020年底,大渡口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56家,卫生技术人员3378人,编制床位2703张,实际开放床位2854张。2020年总诊疗199.37万人次,出院6.28万人次。对于优化大渡口区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指导大渡口区做好医疗体系布局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战略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将全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将争取更大的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并指导大渡口区策划储备一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和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并优先予以倾斜支持。市卫生健康委也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在市级重大医疗卫生项目选址布局等前期工作中,引导条件合适的三级医疗卫生项目布局大渡口区。
二、加强对大渡口区的医疗质量管理。一是根据国家要求和重庆实际,要求大渡口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切实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和患者安全。二是支持大渡口区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有条件建设区级质量控制中心或区域质量控制中心,通过市区两级质控中心建设和医疗质量督导,提升区域内优势学科的影响力,为三级医疗机构布局大渡口区创造条件。三是加强对大渡口区医疗质量重点工作的行业指导,要求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统筹做好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医德医风建设、平安医院建设等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卫生大环境。
三、鼓励重钢总医院开展医院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要求,自2020年起,全国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文件要求进行。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正按照国家要求有序开展新标准实施运用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三级医院评审指标体系、遴选评价指标、确定赋分规则和权重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三级医院评审工作,届时也可根据区卫生健康的要求,给予工作指导。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