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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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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325号

黄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医疗创新转化一体化的建议》(第0080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人才发展体制创新。稳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完善4个层次的高级职称评价体系,强化麻醉科、康复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养县级骨干医疗人才。

(二)完善科研伦理审查机制。成立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机构伦理委员会日常监管,全面摸排我市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建设及其审查研究项目的情况。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伦理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伦理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完善项目备案并时及时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

(三)有序开展适宜技术推广等活动。举办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健康扶贫周活动,惠及百余家二级医院,实现区县全覆盖,并向18个贫困区县重点倾斜。组织开展医学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并纳入人才考核评估指标。

(四)推动医疗创新转化一体化建设。近年来,依托重庆医科大学,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工程研发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市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等科技平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人才培育及评估模式。通过与知名大学合作,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把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继续推进医学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不低于业务收入5‰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入选重点培育学科的人才,所在单位按照补助资金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上不封顶。

(二)稳步推进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打造重庆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强化科技成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科技成果信息增值服务,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精准科技成果共享信息。加大战略性基础性平台建设力度,新建地下空间医学大科学装置,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化落实市级科技创新管理,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区位的医疗创新主体融通创新。

(三)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和服务。鼓励高校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高校创新技术转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技术转移人员聘用制,明确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专业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支持高校引进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

(四)探索产学研新模式。推动临床样本资源库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学研究资源整合及有效利用。搭建医企合作平台,构建全链条产业孵化体系,提升运营服务能力,完善众创孵化、成果转化等功能,为医疗创新主体提供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转让等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五)提高意识医学伦理审查意识。督促各机构伦理委员尽快完善工作制度和章程,开展伦理委员会相关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伦理委员会委员伦理审查能力。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伦理预警机制,督促涉及生物医学研究的机构按规进行伦理机构备案、完善系统登记,严厉惩处在伦理审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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