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0〕289号
李晏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政策倾斜的建议》收悉。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基本情况
自2018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计划》,改善全市医疗机构诊疗和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市卫生健康委先后出台了《重庆市“美丽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智慧医院”示范建设评审方案(试行)》,并多次召开全市“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建设现场工作会,计划用三年(2018年—2020年)的时间,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活动,重点针对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能力滞后、人文关怀缺失等方面问题开展“三美三改两治两优”,努力建设“环境美、服务美、人文美”的美丽医院,同步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智能化,开展“智慧医院”示范建设。
两年多来,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对医院环境绿化、厕所、食堂、停车、便民设施、工作环境、医疗废水废物及生活垃圾、后勤服务、院内文化等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主要领导亲自抓,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抓,抓一件成一件,“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建设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建设成效逐步显现,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美丽医院、智慧医院政策支持情况
(一)明确建设标准。制定《重庆市“美丽医院”建设评价标准》(渝卫办发﹝2018﹞237号),做好医院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门急诊、住院、医技等功能用房和交通流线,优化就医服务流程;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方案,不搞大拆大建,不突击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不提高建设标准和超标准装修。
(二)争取建设资金。合理测算和控制建设费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统筹资金、市财政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重点支持医院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已争取到中央资金8.23亿元、市级统筹资金5300万元,重点支持17个区县22个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三)给予专项补助。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综合遴选了重医附二院、云阳县人民医院等15家美丽医院建设示范单位,遴选了重医附一院、巫山县人民医院等15家智慧医院,分别授牌“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并给予每家美丽医院奖励200万元,每家智慧医院100万元。
三、下一步打算
“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深入推进“美丽医院”连点成片,从“一处美”迈向“一片美”;推动“美丽医院”由外及内,从“外在美”迈向“内涵美”;推动美丽医院常态长效,从“一时美”迈向“持久美”。一是适时组织开展2020年“美丽医院”建设示范单位评选并争取资金给予专项补助,充分调动医院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积极争取建设资金,积极指导开展前期工作,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统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优先向贫困区县倾斜,支持达到符合申报条件的贫困区县医疗机构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用。三是加强问题整改督导,针对“美丽医院”建设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步曝光,对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加大年度考核力度,将“美丽医院”建设纳入对各区县和委属医疗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评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