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6-30
字体:

渝卫函〔2020〕342号

邱景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精准防治的建议》(第116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允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基药以外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建议。为指导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卫发〔2019〕28号),我市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实行动态管理。一是放宽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的比例。三级综合医院基药配备不低于30%,二级综合医院不低于4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50%,为基层留出了非基本药物空间。二是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2019年,上下级用药衔接工作先行在巴南区、潼南区、忠县、彭水县开展试点。各试点区县探索在区县医共体内的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为实施分级诊疗提供支撑。牵头医院探索实行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处方前置审核,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目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患者用药需求情况,已配备基药以外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药品;同时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对行动不便的患者,由家庭医生代购药品,送药上门并指导其用药,减少患者因药品品种不全而前往二、三级医院购买的行为。2020年,我们将总结试点经验,在 “三通”医共体试点区县域内推广,并在部分试点区县开展慢病全程管理试点。初步考虑以高血压、糖尿病两种主要慢病为切入点,根据其疾病发生发展状况将其进行分色分级管理,明确区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同色级诊治权限和转诊标准,并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衔接,形成“社区发现—诊断—分色评估—高风险色转上级医院—低风险色转社区管理”的慢病健康管理闭环。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