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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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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253号

牟洁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重庆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库的建议》(第1052号)收悉。经与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完善全民健康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促进数据汇集。我委持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为抓手,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汇集工作。目前已建成市级平台和39个区县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电子病历等基础信息系统全覆盖。一是建成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家庭信息和基础资源四大数据库,实现与人口家庭信息共享交换,接入出生医学证明、信用监督、采供血管理、传染病报告、预防接种、区域医学影像等13个业务系统数据,有力支撑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等6大业务应用。二是建成全市统一的医改监测平台,226家公立医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数据全接入,除部队医院外基本实现公立医院实时监测全覆盖,数据汇聚量级和标准化程度位居全国前列。三是所有区县平台完成市级平台数据接入工作,累计采集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近3300万份,电子病历数据近2000万份,数据覆盖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儿童健康检查、高血压患者随访、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新生儿家庭访视,电子病历的病历概要、门(急)诊西药处方、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医嘱等基础数据。我市卫生健康大数据库初步形成。 

(二)以居民健康卡、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重点,助推便民惠民民落到实处。一是推动以电子病历与健康档案数据共享互阅为核心的健康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服务应用,不断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医疗信息服务基础体系。目前全市81%的区县、医院完成了受理环境改造,全市发卡233万张,贫困人口发卡129万张,居民挂号实现了实名认证,港澳台持护照人员可凭证件申领电子健康卡,实现线上线下畅通就医服务。今后将逐步实现取药、检验、检查等就医环节的“一卡通用”,凭卡可以跨区域跨机构调阅个人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49.69%的医院已实现了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部分已能基于平台开展诊疗资料的相互调阅。二是初步建设完成全市个人健康信息便民查询系统,开放个人健康信息便民查询,居民在申领了健康卡后,可在医生工作站或12320网站查阅个人就诊信息和卫生活动记录。三是建成“重庆市12320健康信息服务平台”,门户汇集专业书籍、专家撰写的健康知识3余万条,链接全市20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1400余所预防接种点和10万余名医生,整合12320卫生服务热线资源,实现累积访问量467.59万次,日均访问量1.46万次,较好满足了市民健康科普、医疗咨询等需求,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 、APP等渠道,实现了分时预约、诊疗结算等互联网业务应用。

(三)推动信息标准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安全体系。完成市级数据中心—区县数据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3级信息专网建设全覆盖,基本实现全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专用网络全联通。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的标准化管理制度,修订《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规范》,完善《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印发《关于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责任的通知》,明确行业网络安全职责分工,实现行业信息化工作标准化。建立全市卫生健康专网建设管理规范,制定市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区县网络信息安全监测和通报机制,加强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网络信息安全的风险排查和整改,实施行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行业内单位开展演练,储备应急资源,做好应急保障。

二、建议应答

(一)在基础平台建设方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集成优化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完成妇幼保健、规划免疫、综合监管等子系统建设,完成75%以上的市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功能,形成卫生健康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建成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池和平台基础体系,形成全生命周期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库。

(二)在强化培训提升数据质量方面。严格落实国家《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对电子病历相关概念、行业标准和规范、电子签名与病历的衔接、以及封存复制件的技术条件等方面的要求。今年,将组织相关培训,进一步推动电子病历标准的统一、实施、应用,同时积极推动国家和区域性的互连互通和成熟度测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通过不断测评、整改,提高卫生信息标准化水平,提升数据质量。

(三)在加强宣传深化服务应用方面。以电子健康卡普及推广为抓手,整合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通过12320健康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统一“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成与委属单位应用平台、家庭医生签约、预防接种、血液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对接,建立电子健康卡应用管理系统,持续推广个人健康信息查询,逐步实现医生端个人健康信息和检验检查结果授权查询。

(四)在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责任,实现卫生健康数据汇集、共享、应用等过程安全可控;依托重庆市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备份机房建设,明确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有关单位制定完善个人数据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个人健康数据的使用规范,为个人隐私提供保护;严格落实《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方查询个人卫生健康数据应当有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文件作为依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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