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0〕286号
刘汉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建议》(第1043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扶贫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贫困区县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投入
(一)持续加强县级医院等级建设。2015—2019年,我市在“十二五”基础上加大对贫困区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五年累计投入21.8亿元,支持贫困区县改扩建县级医院19所、妇幼保健院13所、疾控中心11所、乡镇卫生院180所、村卫生室1048所。目前18个贫困区县有7所医院达到三甲医院标准,27所医院达到二甲医院标准,3所医院为二乙医院标准,10所保健院已达到二甲保健院标准。仅城口县无二甲医院,其县医院、中医院均为二乙医院,县医院正在建设和创建之中。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共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386个,扩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6.65万平方米;为6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4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约1000台件。18个贫困县建设乡镇卫生院230个,建设面积21.67万平方米,装备182个卫生院设备375台件基本医疗设备。2015—2019年,继续对贫困区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投入,共支持18个贫困区县180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业务用房11.76万平方米。
(三)深化“美丽医院”建设,提升就医服务能力。印发《重庆市“美丽医院”建设评价标准》(渝卫办发﹝2018﹞237号),2019年评选15家(含9家区县级)美丽医院创建示范单位,并给予每家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市级财政“振兴乡村”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对全市120个乡镇卫生院的污水治理进行改造升级,其中18个贫困县项目74个,已竣工54个、在建20个。争取中央资金1200万元,支持贫困区县基层设备建设,支持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各6个乡镇卫生院配置数字化诊疗设备(每个乡镇50万元);会同市民宗委,争取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18万,用于少数民族卫生事业发展。
二、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一)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成效显著。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新增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风湿性心脏病、脑卒中、肝硬化、甲状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和艾滋病机会感染共8个病种,将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增加到30种,提前一年实现国家确定的目标,并组织专家完善了新增病种临床路径、诊疗方案和质控指标。截至2019年11月底,共培训医务人员3800人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督导120次,全市30个病种共计救治患者4.84万人。2019年10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情况”显示,2019年我市大病专项救治率达到99.9%,救治率位居全国第二名,患者住院自付比例为8.67%。
(二)认真开展三甲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医院工作。2019年,我市提供支援的三级医院16个,接受支援的县级医院21个。共派驻帮扶人员170人,其中医疗人员123人、护理人员24人、技师5人。帮扶人员诊疗门、急诊患者69296人次,住院患者30363人次,开展手术4563台次,会诊患者4223人次,培养县医院医务人员40798人。新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数15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共603项。全市已有36个区县建立有区域远程医疗中心,可开展110个远程服务项目,实现了14个国家级贫困县远程医疗全覆盖。
三、关于贫困区县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大招聘力度,为艰苦边远医疗卫生机构引才。针对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不进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属地化医学专科生考核招聘的具体办法,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把招聘学历放宽到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对艰苦边远地区医疗机构招聘的本区县籍大学专科生每人每年给予9250元的学习生活补助,连续补助三年。通过市里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由各区县自主开展考核招聘,近年来累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000余名,其中城口县17名;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属地化医学专科生312名,其中城口县5名。
(二)加大培养力度,为艰苦边远医疗卫生机构育才。针对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质量不高的问题,我市优先满足培训需求,通过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扶贫专项班、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大轮训等形式,已累计为城口区县培养培训卫生人才98人,其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47人;轮训基层卫生人才3.8万名,其中城口县274名。截至2019年12月,城口县每万名居民拥有全科医生2.49人,提前达到2020年每万名居民拥有全科医生2—3人的国家要求。
(三)加大激励力度,为艰苦边远医疗卫生机构用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贫困区县医疗卫生人才激励。岗位管理方面,增加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区县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由1.2:4:4.8调整为2:5:3,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由0.4:2.5:7.1调整为1:4:5,基层高级岗位增加1.5倍。职称晋升方面,针对边远贫困地区医疗机构(三级医院除外),将申报评审副高职称的学历条件放宽到中专。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量身定制符合基层卫生特点的职称评价体系,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消对计算机、外语、论文、科研的要求,副高职称实施降分免考政策,打破学历、资历和岗位限制,学历条件放宽到中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以及基层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报考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申报和聘用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薪酬待遇方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统筹平衡与当地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上年度收支结余不高于60%增核次年绩效工资总量,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其中在超额绩效总量内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每人每月300元,向注册全科医生单列定向发放。对家庭医生团队发放的签约服务费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近年来,通过健康扶贫综合施策,贫困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才队伍不断加强,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要求,补齐短板弱项,针对因病致贫返贫患者销存量控增量,巩固脱贫成果。
一是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改造完善贫困区县县级医院设施设备,提升“造血”能力。确保每个贫困区县建好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至少有1所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强化中心卫生院建设。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质增效。确保每个乡镇建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好1所卫生室,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指导贫困区县落实投入和建设责任,进一步改善贫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增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量。
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强化三级医院“组团式”对口帮扶,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帮助贫困区县县级医院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切实提升贫困区县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开展市级医院和非贫困区县县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区县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试点。强化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辐射、医疗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中心卫生院片区引领作用,提高诊疗能力。开展“5G+健康扶贫”专项行动,一期在3个区县选择6家二级及以上医院、12家乡镇卫生院和30个村卫生室,开展“5G+卫生健康精准扶贫”服务应用试点,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方便可及。
三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探索推进“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指导基层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支持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确保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稳定。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采取卫生院派驻、定期巡诊、邻村共建等措施,确保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注册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逐步提高贫困区县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持续倾斜支持贫困区县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力争2020年底全科医生达到2.8名/万人,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鼓励各地继续开展面向村卫生室的免费医学生培养。做实基层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大轮训,全覆盖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