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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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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309号

赵铭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促进儿童孤独症康复治疗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儿童孤独症康复治疗的建议》(第1006号)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级层面进一步完善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政策,更好推动融合教育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孤独症儿童数量不断增加,我市高度重视,不断加强这类特殊儿童的融合教育工作。全市现有35所特殊教育学校,均成立了培智教学部,共招收了27000余名特殊残疾儿童,其中也包括自闭症儿童。学校将这些儿童编入培智教学班接受义务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语言、动作、社会交往等康复训练。对于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从2019年起,全市各区县大力开展随班就读的融合教育和送教上门工作,制定“一人一案”教育方案,在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培养资源教师,大力推进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帮助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能够尽力融入普通学校的学习生活中。目前,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到95%以上。积极探索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融合教育工作。促进高校和医院联合,目前重庆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特教专业均已开始和医疗机构联合开展融合教育工作,2019年重庆市联合举办多期关于儿童孤独症融合教育的学术活动。重庆市妇幼卫生学会儿童心理与发育行为专委会、重庆市残联儿童孤独症康复专委会等不同协会都已开始把医学和特教联合在一起开展工作,或设置专门融合教育相关学组来开展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发展改革、教委、残联等相关部门,不断推动融合教育工作。

二、关于“完善从事儿童孤独症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儿童孤独症康复治疗工作”的建议

原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第十一条规定:参加临床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应具备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相应层次学历;《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第十条规定: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因此,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医学类专业相应层次学历为必备条件。我委高度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参加卫生技术中初级职称考试、副高考试,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下一步,我委将结合代表所提意见,对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对应的学历专业要求作再次梳理,并进一步加强心理治疗、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儿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三、关于“将市九院儿童孤独症康复治疗中心打造成为全国孤独症康复中心,并作为市级项目予以扶持”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自闭症防治,在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渝府办发〔2015〕182号)中提出了儿童自闭症亟待加强的问题,并在具体目标中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儿童自闭症特色专科医院和将儿童自闭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的策略。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完善儿童自闭症康复体系建设,指导多家医疗机构共同合作、取长补短,将市第九人民医院确定为市级儿童自闭症康复治疗中心,作为孤独症类别AAA级机构继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开设自闭症早期诊断及鉴别诊断的门诊。由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牵头成立西部儿科联盟和儿科医联体,指导和培训合作医院的康复训练师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设儿童自闭症特色专科,优优宝贝儿童医院等民间康复机构也已经开始开展孤独症训练。目前,第九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以及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的康复科开展的特教训练与医疗相结合的干预模式取得一定效果,市级已经建设经残联评级的42家自闭症康复机构。

“十三五”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共协调安排专项经费89857万元用于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推动区县精神卫生机构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90家,较“十二五”期末的57家增长58%,38个区县设有精神专科医院或至少有一所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或心理科)门诊,其中公立66家,私立24家。市第九人民医院儿童孤独症康复新大楼已经开始投入使用,接纳患儿数量较前明显增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发展改革、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鼓励精神卫生机构建设特色专科医院和自闭症康复训练中心,让重庆市儿童孤独症康复治疗领域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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