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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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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178号

杜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的建议》(第0564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态势,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等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有医养结合机构125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有1118对。

(一)完善政策制度。一是加强政策完善。将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纳入《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二是落实医保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保障老年人获得康复医疗保险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并按协议管理,参加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定点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是探索长护险制度。在大渡口区、巴南区等4区县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期间,对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服务项目及标准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按50元/人/日的标准结算,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个人支付护理费的比例。四是加强保险支撑。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孝老安康”工程,自2014年开始,由原市老龄办会同市财政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实施“孝老安康”工程,每年都为有意愿的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全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连续三年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提高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医护能力。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医疗机构不断加强为老服务能力建设,将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转型为重庆市老年病医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目前有76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公立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看病就医绿色通道等政策。二是强化失能老年人护理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重庆市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2018—2020年)》(渝卫发〔2018〕52号),将采取建设市老年医学中心、建设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区县级医院附设失能老人护理院等九大措施实施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力争3年时间内,全市按户籍老年人口0.75%标准配置建设医疗机构长期护理床位。三是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联合,连续3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提供医养服务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专项督查,推动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医疗和养老服务质量。

(三)强化人才支撑。一是明确培训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的“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养老医疗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养老服务业的人力资源需求。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引导和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专业,在校生1万人;引导中职学校开设护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4个相关专业38个专业点,在校生2.8万人,其中2019年新增康复技术、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社区康养等4个专业7个专业点。三是提升技能水平。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举办“巴渝工匠”杯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发全市养老一线从业人员钻研业务的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养老护理员的归属感和社会认同度。四是落实人才保障措施。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支持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到医疗机构进修、培训。

(四)落实保障措施。一是优化发展环境。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明确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举办养老机构,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二是实施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机构新增床位给予10000元/张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建设的医养结合机构新增床位给予5000元/张的建设补贴,部分区县给予每张床位500—4800元/年的运营补贴,对开展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三是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重庆市加大市级财政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投入,支持市总工会南温泉疗养院、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一批具有医疗康复、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功能为一体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

(五)发展康养产业。一是加强康养产业规划布局。依托重庆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在康养产业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康养小镇(社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支持石柱黄水、武隆仙女山、綦江横山等7个康养小镇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发展养生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二是推进康养产品发展。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基地建设,引进钱璟等2家老年智能用品企业落户重庆国际生物城,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市场发展。四联优侍公司在北碚区试点推进全域智慧康养驿站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医疗护理、药品和营养餐配送、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三是发展医养结合机构。目前以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养护中心、九龙坡区宏善康乐园,沙坪坝区井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巴南区花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级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四是加强示范创建。先后有重庆中铁任之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百龄帮(重庆)康养产业集团等4家企业入选为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永川区茶山竹海、丰都县南天湖、璧山区壁甸山乡等7家单位入选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医养结合发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我们将按照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工作思路,加强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一)出台医养结合工作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推进医养康养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等,推进全市医养结合深入发展。

(二)着力实施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按照2018年原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等4个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重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富余医疗床位转型建设长期护理型床位,完善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主要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确保每千常住人口长期护理床位不低于1张,每个区县政府至少举办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县级医院附设老年护理院。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体或毗邻建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为社区及居家老年人提供接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会办医院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支持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设老年病区(床),增设长期护理床位,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到2022年,每个区县至少建设5个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医养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医养康养产业发展。支持各地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血糖仪、助听器、呼吸机等家庭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

(五)加强相关制度标准的完善和实施。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关于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标准,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的服务质量。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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