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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6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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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337号

邓定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争取将农村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药物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议》(第0465号)收悉。经与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级相关部门统筹,向国家争取,将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议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5元提高至2020年的74元;服务项目由2009年的9项增加到2020年的31项;服务内容在2011年、2017年先后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服务。在历次国家征集意见中,各级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积极向国家建议,争取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二、关于“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参照艾滋病、结核病管理方式,由中央或省市级统一采购抗精神病一线治疗药物,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领取后发放”的建议

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艾滋病、结核病管理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2019年,我市按照国家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首次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对25个药品进行了集中带量采购,其中包含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盐酸帕罗西汀片、奥氮平片、利培酮片、左乙拉西坦片等五个精神类药品,采购类精神病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26%,由各区县统一在重庆药品交易所平台采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将免费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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