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0〕232号
游洪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委对此工作一直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中央和市级政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较大的投入。“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国家支持我市780多个乡镇卫生院业务和职工周转房及5000多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3亿元,建设面积87万平方米;市级层面投入市级资金3.3亿元进行342个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面积36.6万平方米,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同时建立了基层卫生保障机制,将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纳入公益一类予以运行保障,公共卫生职责纳入预算全额保障,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群众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十四五”期间,市卫生健康委还将继续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基层医疗机构“美丽医院”示范单位,以改善就医环境。
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修订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质量需求的不断增加,2008年国家颁布施行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明确卫生院床均55平方米建筑面积指标相对已不能适应现阶段建设的新要求,为此市卫生健康委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标准修订的建议意见。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启动了《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也积极配合并参与新标准的编制工作。据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现已完成修订稿部门意见征集工作,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施行。
三、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储备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项目储备工作,将根据“十四五”规划编制、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乡村振兴等重大专项工作,结合“美丽医院”建设和基层医养需求,开展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需求摸底,对房屋建筑陈旧、环境条件差、装备落后的卫生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其业务用房建设,建立项目储备库,待“十四五”国家或市级专项资金落实后即可及时启动,以更好改善基层群众就医条件,满足基层群众看病需求,提高基层群众健康水平。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继续争取加大投入,确保项目实施: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二是争取市级专项投入,三是督促区县政府履行办医主体责任,保障建设投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